本报济南6月10日电(记者郑燕峰) 记者今天获悉,中国人刘连仁(已故)对日劳工索赔案将在本月23日在日本东京二审宣判。刘连仁的儿子刘焕新向记者表示,“胜诉的信心比较足”,同时宣布山东二战受害劳工准备向日本提起集体诉讼。“九·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在各地伪政权的配合下,建立劳工集中营,成千上万的战俘和平民被驱赶到沦陷区的工厂、矿山等地从事苦役。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日本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近4万名中国劳工被强掳至日本。1944年,刘连仁被抓到日本碳矿做劳工,在经历了8个月的繁重劳役和非人的生活后,于1945年7月30日和其他4人逃出。刘连仁因与难友失散,在北海道的一个山洞中隐居下来,直到1958年2月8日被当地猎人发现,才得以重见天日。
刘连仁被发现后,在日本引起轩然大波,但日本政府拒不承担强掳中国劳工的罪责。1958年4月,在日本友好人士和旅日华侨的帮助下,刘连仁回到祖国。1996年3月25日,在日本律师团的帮助下,他正式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历时5年24次开庭,2001年7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以“日本政府没有对刘连仁实施及时救护”为由,判处日本政府赔偿刘连仁2000万日元。这个判决对中国战争受害者索赔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同年7月23日,日本政府正式向东京高等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又经过12次庭审辩论,二审在去年10月26日审结。本月23日,东京高等法院将进行宣判。
“根据国际法的原则,二战期间的战争受害者,个人追讨战争侵害赔偿可不受时效的限制。本案之所以拖了这么长时间,原因并不复杂,关键在于日本政府不肯承认在二战期间对中国犯下的罪行。”即将赴日的刘焕新说:“一旦此案胜诉,将突破战争索赔时效问题。”
去年8月10日,刘清江等7名山东劳工、6名劳工亲属,委托日本律师团向日本宫崎县地方法院递交诉状,状告日本政府及三菱材料公司,要求其对当年的不法行为赔礼道歉,并要求1.84亿日元的赔偿。4天后,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成立国内首个受害劳工律师法律援助团。“我将代表国内法律援助团声援刘连仁案,同时将山东境内的劳工材料移交日本律师团,由他们向日本政府提起索赔的诉讼请求。”傅强律师说:“受害劳工向日索赔,诉讼的意义在于不忘过去,不忘历史。”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劳工”,共找到
1,485,905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