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医院秩序 将尸体移至民政部门指定停尸场所
本报讯 记者吴新星报道 昨天下午3时30分,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依法采取措施,将在区内某医院因医疗纠纷而被家属强行停留在手术室45小时的尸体移走,使该医院的医疗秩序恢复了正常。
前日上午9时许,皇姑分局辽河派出所接到管内某医院保卫处的情况通报,称10日晚6时,该院做一心脏病手术时患者死亡,因家属对院方手术提出质疑,将死者尸体强行停放在手术室,使手术室无法正常工作,院方在与家属交涉出现僵局的情况下,请求警方出警处置。
10时许,派出所值班领导带领民警赶到医院手术室。死者贾某为女性,67岁,因心脏病于6月10日在医院进行“瓣膜置换手术”,晚6时15分院方通知患者死亡。死者家属对死者死亡原因产生质疑,拒绝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之后又买来冰柜装尸体强行停放在手术室,并先后聚集多人占据手术室,到12日下午3时30分许,时间长达45小时,导致医院手术医疗项目被迫取消。
在医院现场,民警多次反复向死者家属做工作,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和程序,但其家属仍拒绝同意将尸体移走。警方在多次劝说、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皇姑分局依据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通告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于12日下午3时30分许采取行动,将尸体移至沈阳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停尸场所,使医院医疗秩序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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