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永奇 赵书华) 自6月10日下午雄县成立杨丽事件调查处理小组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16岁少女在打工和治疗期间所受到的身心伤害正得到多方面医治。目前,有关工伤的赔偿协议已初步达成。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也让杨丽及其亲属感到了温暖和安慰。
领导小组召开4次协调会
6月10日下午,雄县成立杨丽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在随后的两天里,县领导主持召开了4次协调会,成员单位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
据介绍,雄县卫生局已经开始对县医院进行整顿,明确了事件的9名责任人,包括院长、主管领导、安全责任人等,待案件调查清楚后做出最后处理。
雄县公安局已将杨丽当晚所用的床单作为重要物证,送往公安部进行鉴定。同时考虑到杨丽不愿向男民警介绍案情,便借调了警员家属进行询问,以尽快破案。
案情仍在侦破之中
6月11日上午,团省委和省公安厅及河北省青少年维权中心领导一行数人,在雄县医院看望伤残受辱女孩后,前往雄县公安局听取了有关案情汇报。
据雄县公安局长魏若峰介绍,公安局接到雄县医院的报案已是第二天下午6时了。当时由于女孩不说话,值班大夫也提供不了太多的内容,警方先是按打架斗殴来立的案,后来,越调查越感觉可疑,才按强奸案进行调查。但几次问询,女孩一直表达不清。后来,警方意识到女同志介入调查进展可能会快一点儿,便找来警员家属做工作,才算取得了一些线索。目前,提取的有关物证痕迹已送至公安部检测。但由于医院是流动场所,所取的物证能否最终证实犯罪嫌疑人,还有待物证检测的结果。另一方面,警方也对女孩的工作环境进行了摸排。
工伤赔偿协议基本达成
6月12日,保定金房律师事务所的杨二庆律师赶赴雄县,对杨丽进行法律援助。
此时,由雄县劳动保障局、米北乡、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的工伤事故处理小组也在积极地做工作,杨丽打工的企业所在地的供电所负责人出面进行协调。杨二庆律师出具了自己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当赔偿杨丽至少6.7万元。双方经过协商初步达成一致,企业老板翟某赔偿杨丽5.6万元,由杨二庆律师起草协议,6月13日签字执行。
律师为医院开出6万元赔偿表
杨二庆律师向医院通报了自己的意见,认为医院存在三个方面的过错:一是对杨丽的保障不够,二是住院处的安全保卫违反相关规定,三是杨丽被打伤后没有采取治疗措施。杨二庆律师认为医院要承担责任,最主要的是精神赔偿。按照我省规定,可达5万元,加上其他费用,医院需赔偿杨丽约6万元。
对于住院处的安全保卫,医院立即采取了防范检查措施。对于赔偿问题,医院已开始考虑。
记者手记
但愿关爱能弥合创伤
6月11日上午,一束鲜花让杨丽所在的病房更加明亮。一张新打印的雄县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联系表贴在杨丽的床头,上面列着县妇联、团县委、人劳局等部门人员的名字及联系电话。自6月10日成立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以来,雄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展开了对杨丽的关爱和救援。
11日,当记者和团省委、省公安厅的有关领导走进杨丽的病房时,杨丽已换上了县妇联为她购买的天蓝色夏装。11日上午,雄县妇联主席肖秀芬一直在床头像看护自己的孩子一样陪伴着杨丽。作为妇女儿童的“娘家人”,雄县妇联为杨丽送来了包括内衣、袜子在内的多件生活用品,此外,雄县妇联还动员当地热心人士为杨丽捐款2500多元。当天上午,三位不留名的读者特地从容城赶来看望杨丽,三人带来一些物品,临行时还留下了300元钱。河北金房律师事务所的杨二庆律师专程从保定赶到雄县,不仅为这个苦命的女孩带来好多好吃的,还主动就有关赔偿事宜给她的亲属支招儿。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杨丽的重新治疗正在进行中。
但面对前来看望的人们,这个16岁的打工女孩依旧表情漠然。也许她本来就是个内向的孩子,也许是她对异乡还很陌生。但即便她有活泼开朗的性格,面对那四指被切掉的伤残手掌,面对额头上那已无法修复的深重伤疤,面对那深夜突袭的惊恐记忆……你让一个16岁的少女如何不计伤痛,忘记屈辱,表达感激?
12岁丧母,16岁走向社会开始打工,先是被工厂的机器切断四指,后又遭暴徒强奸,在杨丽事件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惟愿社会各界的关爱能帮她弥合创伤,惟愿正义终得伸张让她看到光明和希望。
(记者赵书华、王永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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