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省九江县庐山脚下的岳母墓前,当地政府铸造了秦桧等五奸臣反剪双手的跪姿白铁铸像。然而,南京江宁是秦桧的家乡,至今还生活着他的许多后人,自称是秦桧第三十二世孙的秦良先生表示:“秦桧已在西湖跪了岳飞,凭什么还要跪岳母?”
说实话,在我看来,九江当地政府和这位秦良先生都够无聊的。
我并非反对修跪像本身。照当地政府的说法,早在1517年明代的时候,岳母墓前就有了秦桧等五奸臣的石跪像,后来被战乱所毁,这次只不过是恢复原貌而已。如果仅此而已,无可厚非,因为毕竟是“保护重点文物”。但是,值得争议的地方在于,当地政府此举的意义不仅在于此。按照某官员的说法:岳母墓是江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恢复秦桧等五奸臣反剪双手的跪姿白铁铸像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一来使这些奸臣跪在岳母墓前谢罪;二来参观者可以认识到这段历史。原来目的不是恢复文物,而是要借“恢复文物”而达到某种教育意义。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意义?实际上很简单,一言以蔽之就是对忠臣的褒扬和对奸臣的唾弃;在儿子身上刺下“精忠报国”的岳母流芳万世、后人景仰,而对英雄痛下毒手的秦会活该遗臭万年、人人见而辱之。必须注意,这里的“爱国精神”和“卖国丑行”是借助于忠臣和奸臣的身份得以表达的。如果说在1517年的封建王朝,对这种身份的认同具有一定的合理价值的话;那么在现代,效忠帝王的忠臣思想和身份标签已丧失其意义。岳飞抗击金兵、报家卫国的精神当然值得宏扬,但是它显然超越了这种封建的君臣关系。可是,如果我们还仅仅对让奸臣跪在忠臣面前津津乐道,这意味着什么呢?而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大事渲染这种精神的还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当然需要提倡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但是应该是契合现代社会价值及公民理念的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而不是将封建糟粕当做传统精华顶礼膜拜。
照我的理解,这里的教育意义不过是一种来自历史深处的阿Q精神。我们需要有我们自己的民族英雄,岳飞当然是,这成就了后人的英雄崇拜;而让奸臣下跪,不仅永世不得翻身,人们还可以踏上一万只脚,对他进行肆意的唾骂和侮辱,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我们虚幻的民族情感、历史正义感以及心理快感。不知不觉中,一种对忠臣的身份认同、对奸臣的身份背弃,就潜移默化地进入我们的观念里,顽固不化。对于怎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做一个具有自由权利和独立思考能力“人”,人们反而无动于衷。
而我为什么又说秦先生也无聊呢?因为他反对祖先跪拜岳飞母亲墓,没有别的理由,仅仅是觉得这样做有辱于他的祖先,当然也就有辱于他。按照他的说法,他对自己作为秦桧后人的身份也是非常在乎的,“人自宋后愧姓秦”,所以他“从来不向陌生人提到我是秦氏后人”。这也是一种足够的历史阿Q精神,或者说是一种自取其辱的阿Q精神。秦桧固然是他的祖先,但是秦桧已经死了几百年了,他做的坏事和后人有什么关系呢?可中国人有个坏习惯,不仅喜欢把祖先的荣耀当做自己的荣耀,也喜欢把祖先的耻辱记到后人头上。所以,我们看到在这件事情上,岳飞的后人扬眉吐气,为修建跪像踊跃捐钱;而秦桧的后人深以为辱,大老远的要站出来鸣冤叫屈。其实,双方看起来截然相反的心理如出一辙,不过都是来自历史深处的阿Q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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