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工人日报报道,今后,提拔“带病”干部在云南省要负责任了,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近日,云南省启动大规模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式推出了8部法规性文件,涉及科学民主决策、差额推荐正职领导、官员政绩考核评价、推荐考察干部施行群众公认等方面。
在这8部法规性文件中,对干部任用中的种种问题给予明确规定,其中,提拔“带病”干部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推荐正职领导要按1:2的比例在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进行推荐;实行民主决策制度,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议事和会议表决;干部提拔后要跟踪考察了解等。
这8部法规性文件还对政绩考核评价的具体内容给出详细标准:党委班子主要考核评价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自身建设4方面计16项内容;政府班子主要考核评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自身建设等4个方面计16项内容。
云南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改革实现了5个方面的突破:干部的推荐、考察、考核扩大了群众的参与度;实现了干部选任的规范化;首次运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现了政绩考核的科学化;实现了干部出口的系统化,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干部能下能出的管理办法;实现了班子决策的制度化,对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陈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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