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法庭驳回远华走私案主犯司法复核申请后 按规定要在60日内向最高法院上诉 加媒称
上诉最后期限 赖昌星递交申请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记者透露 目前赖昌星频繁更换联系方式 可能无固定经济来源 靠借债维持生活
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在联邦上诉庭的司法复核申请今年4月14日被驳回后,按照规定他需要在60日内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据加拿大《加中时报》报道,赖昌星在最后期限前,向加拿大最高法院递交准许上诉申请。法官将在未来3~6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上诉申请,如批准将会排期进行上诉聆讯。
高法院登记部向当地媒体记者证实,昨日下午收到赖昌星的准许上诉申请。登记部职员表示,在核实申请资料完整后,将会送交由3名法官组成的法官团审阅。大约需要3~6个月,法官团会作出是否接受上诉申请的决定。如接受申请,则会排期进行上诉聆讯,届时将由5名或9名法官主持聆讯。
这次上诉申请,是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最后的司法渠道。如果最高法院不接受上诉申请,赖昌星一家将会交由移民暨难民局作遣返前风险评估。
记者连线
传赖昌星现在无经济来源 靠借债维持生活
据温哥华《环球华报》记者弗兰克(Frank)介绍,一年前在赖昌星的记者招待会上见过他,当时赖昌星的状态还不错。但是,目前赖昌星频繁更换联系方式,也不接受采访。记者无从联系到他本人,他的一切事务都是由他的律师出面代理。
据悉,赖昌星现居住在温哥华市中心一个华人比较集中的公寓里。但关于公寓的所有权,各路说法不一。有人说是他自己买的,但也有人说是他租来的。
据弗兰克讲,他现在的生活根本不比从前,生活起居完全由家人照顾。据有人说他现在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靠借债维持生活。他每天有固定的出门时间,大概只有3至4小时。温哥华当地有很多华人能认出他来,但大家不会对他本人有什么过激的行为,最多也就是驻足观看。
文/实习生 王燕
专家分析
加最高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其上诉
此前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法学专家认为,最高法院有99%的可能不会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因为在加拿大,每年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很多,最高法院必须考虑该案件是否有受理的价值。赖昌星难民案从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定来看,作出裁定的3位法官没有任何分歧,其所有的上诉理由也都被驳回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可能性极小。
赖昌星逃亡之路
1999年8月 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23日 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1年7月3日 赖昌星一家的难民听证会开始
2002年6月21日 赖昌星的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
2002年8月26日 赖昌星的律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重审赖昌星难民申请案
2003年7月14日 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在温哥华市中心的联邦法院开庭聆讯
2004年2月3日 加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司法复议的要求,但允许其继续上诉
2005年3月14日 联邦法院聆讯赖昌星案。
2005年4月14日 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提出的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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