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台湾第一家女性专业广播姊妹电台FM105.7,因深夜广播女同志“拉子三缺一”节目模仿各地电影女性叫春声音并谈论女同志如何正确使用保险套,遭台“新闻局”依“广播电视法”开出“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9千元罚单,上诉至“高等行政法院”终获胜诉。姊妹电视台董事长王丽萍今日称,这不仅是姊妹电视台个别胜利,更是台湾言论自由空间,向前迈向一大步的胜利,也为台湾多元议题讨论空间写下历史新页。
据悉,姊妹电台因去年情人节晚间11时播出女同志主体发生节目“三拉子缺一”而受罚,姊妹电台据理力争却遭“新闻局”、“政院”诉愿驳回,逐反提行政诉讼上诉该处分“违法”,历时1年3个月,历经黄辉珍、林佳龙与姚文智三位“新闻局长”更易,终获“高等行政法院”判决的大逆转结果。
据报道,台“高等法院”以多元开放社会,同性恋非不可供公众讨论议题,甚有广泛讨论之必要、该段内容(叫春)固然毫不修饰,尚不能将该内容抽离以观,应将节目内容客观判断为由,判决姊妹电台胜诉。
这起罕见的争议,主要是主播维维在节目中表示,据她看过的情欲片,各地女性在兴奋时的叫法都不同。她于是在广播中学了日本撕裂快感的高潮叫法、俄罗斯的含蓄叫法、欧美女人很奔放式叫法、以及台湾本土的叫法。
据了解,让“新闻局”感冒的是维维还在节目中提到“会流汁液的地方”,因为当天是西洋情人节,维维提到女同志也要有安全性行为,所以使用浅显、最贴近现实、有毛有分泌物的说明来说明相关身体部位的操作,结果“新闻局”认为内容“违反善良风俗”,大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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