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13日讯 台湾“财政部”本周将公布“企业与个人最低税负制”课税方案。财政部规划,“加计免税所得”后,个人所得总额超过一千万元者,将纳入最低税负制课税范围,而纳入的“免税所得”,包括海外所得、分红配股、非现金捐赠及保险给付。
目前“财政部”的规划,个人最低税负制税率,分别为百分之十、十七点五及二十,课税对象则是针对“加计免税所得”后,所得总额超过一千万元、全台湾最有钱的前五千名高资产者。
高额保单未来也将列入最低税负制的课税范围,让寿险业感受到相当大的压力。据了解,每年寿险市场约有一成以上的业绩,是承做所谓高资产者的“节税需求”。若以去年寿险业新契约保费四千四百六十二亿元为例,一成业绩就是四百四十六亿多元,也就是说,未来最低税负制实施后,一年就会影响寿险业约五百亿元的大保单生意。
“财政部”官员指出,目前“海外所得、各项实物捐赠、保险给付”几乎都是全额免税,但部分高资产者利用这些管道逃避太多的税负,部长林全举例说,全台湾最有钱的四十人中,有八个人光是利用捐赠,所得税居然一毛钱都不用缴。
官员说,这些避税避过头的有钱人,本来应该适用百分之四十的税率,结果连百分之六的最低税率都用不上。财政部将这些有钱人纳入最低税负制的前提,就是求取课税公平。
“财政部”官员解释,考虑纳入最低税负制税基的,是各项年金给付及满期金给付,但针对死亡给付部分,则采“定额免税”原则;例如目前一张大保单,最高可以保到六千万元,“财政部”会针对超过三千万元的死亡给付,才纳入最低税负制课税。
官员说,保险金采“全额免税”原则,会让高资产者大幅降低课税资产,买一张六千万元保单,就等于将六千万元的资产转为免税资产,若发生继承事件,财政部等于课不到遗产税、所得税和赠与税。
不过,寿险业者也指出,目前消费者买保单,都是“税后”资金,即先前已课过一道所得税,并没有特别优惠。为避免最低税负新制对市场影响过大,寿险业者也认为,应该在新制度通过后,发行的新保单才能适用。(联合报记者孙中英/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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