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庞海英通讯员杨永浩)陈某发现4岁的儿子被邻家的男孩欺负,竟用火碱涂在邻家男孩嘴唇上。日前,陈某被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3月23日下午4时多,在家休息的陈某看到自己4岁的儿子哭着跑回了家。陈某马上问儿子发生了什么事,儿子告诉她,是邻居家的小哥哥小亮用一个白色的东西往他嘴上抹了一下,感觉特别疼。陈某出去一看,原来是一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火碱。陈某顿时火冒三丈,找到了11岁的小亮,当场质问小亮是不是打了他的孩子,小亮说没有。陈某一气之下,出去捡起那块火碱,来到小亮家,将小亮强行按在床上,用火碱使劲地涂抹在小亮的嘴唇上。小亮疼得不停地哭闹挣扎,但陈某就是按住不放,直到用火碱把小亮嘴的周围全抹完才松手回家。不一会儿,小亮的嘴被火碱烧得发黑发紫,开始往外渗血。小亮的父母都不在家,他只好自己去找陈某。陈某一见闯了祸,马上用清水替小亮清洗,但是却于事无补。陈某只好带小亮赶到了医院。
晚上,小亮的父母打工回家,发现儿子不见了,到陈某家去找,才知道已经被送到了医院治疗。小亮的父母报案后,第一次伤情鉴定认为小亮的烧伤只构成轻微伤,有关部门决定对陈某拘留十日。但是,随着小亮烧伤状况的逐渐显现,小亮的父母决定再为儿子做一次伤情鉴定。这次鉴定,小亮的烧伤程度显现为轻伤,依法应当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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