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时“笑纳”好处费50万元
备受关注的奉节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腐败案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涉案的两位“重量级”人物———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黄万岭,奉节县移民局原党组书记石明星均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权利换取“好处费”
2001年11月20日,奉节县成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时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黄万岭,被任命为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主任,县移民局党组书记石明星被任命为办公室副主任,二人主要负责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诸如工程质量督察、工程合同洽谈、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款的划拨审批以及推荐施工队伍等事项。
手握大权的黄、石二人把组织的信任当作大肆捞钱的机遇。2001年9月至2003年期间,重庆208地质队先后承接了奉节县马道子、王家坪、三马山等处地质勘察项目。为顺利洽谈勘察项目合同、划拨工程款以及今后能承接更多的地灾工程,2002年2月,时任地质队负责人的李某专程到奉节,与黄、石二人洽谈相关勘察项目的合同,并许诺送给二人好处费,黄万岭和石明星当即予以默认。
贿金如数“笑纳”
2002年五六月份的一天,该地质队负责人李某等邀约黄万岭在奉节县第一招待所吃饭。饭后,李某将事先准备好的一部价值1.7万余元的笔记本电脑送给黄,以感谢他对地质队的关照,黄当即笑纳。1个多月后,地质队的王某又专程到奉节,送给石一部同样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在此期间,李某还在北碚一洗脚城将分别装有1万元钱的两个信封送给了黄、石二人。
同年9月的一天,黄万岭、石明星到重庆出差,该地质队的李某、王某到二人入住的宾馆,将事先准备好的6.5万元现金送给他俩。随后,黄、石二人平分了这笔赃款。当年12月左右,该地质队的李某、王某到奉节划取工程款,经黄、石二人同意,地质队顺利划取了工程款17万元。其后的一天下午,王某邀请黄万岭等人吃饭,并告知要送给他和石明星好处费6万元。当晚,黄因有事未去,石明星吃饭后笑纳了对方送出的6万元钱,几天后,石到黄的办公室平分了这笔赃款。
分别被判11年
此外,在6月10日的庭审中,法院还查明,在随后的近1年时间里,黄万岭、石明星二人除数次收受208地质队的好处费外,还先后多次接受参与奉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华地、107地质队等单位贿赂。其中黄万岭共受贿27万余元,石明星共受贿23万余元。
由于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有关受贿情况,重庆市二中院决定予以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黄万岭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处石明星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同时,对二人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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