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当地政府部门信访,而政府部门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却对信访事由不闻不问。”近日,海南省临高县三名农民,根据新的《信访条例》正式向临高县信访局提交建议书,要求该局对信访中出现推诿、敷衍、拖延等行为的临高县波莲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行政处分。这样的建议在海南尚属首例。
■镇政府一年没任何答复
20世纪80年代,海南省临高县波莲镇和棉乡(现为和棉村委会)农场负责人廖业飞和王尚宏、陈兰梅、陈尚新、麦定帮、刘永福等六人,合伙承包了和棉乡农场位于田大坡的108亩地种下小叶桉。在临高县林业局中央林验收登记表上,这块林地负责人为廖业飞。2004年春,廖业飞、王尚宏、陈兰梅三人突然听说他们的林地来了一辆拖拉机要犁地。他们立即前往制止,并得知此举是陈尚新、麦定帮、刘永福三合伙人,同意把林地转包给波莲镇副镇长王圣松,因此王圣松要犁掉林地。
廖业飞等三人立即向波莲镇和临高县信访局反映。该县委副书记郑某对此作出批示是,要求波莲镇委镇政府依法处理好此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然而,一年过去了,镇政府方面没有作出任何答复或处理。而就在郑副书记作出批示不久,108亩长着幼苗的林地也被犁掉了,并很快种上了橡胶。
■联名要求处理相关人员
今年6月10日上午,廖业飞、王尚宏、陈兰梅三人联名向临高县信访局提交了建议书,理由是,镇政府对自己的信访事项久拖不办。廖业飞等三人要求该县信访局按照《信访条例》第38、43条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在本次信访工作中出现推诿、敷衍、拖延等的波莲镇有关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
临高县信访局秦局长说,廖业飞等三人根据新《信访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县信访局给予相关工作人员以行政处分的建议,这是新的《信访条例》颁布后,该局首次接到此类投诉,因此局里很重视,已受理了该建议,并将该建议向分管信访工作的县领导汇报,由县领导作出定夺。
■新闻背景
新《信访条例》
5月1日起实施的新《信访条例》和原条例相比,具有“六大亮点”:一、疑难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二、信访问责制度;三、信访便民原则的细化;四、依法保护信访人;五、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六、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新《信访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文/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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