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栾磊) 两人离婚后仍住在一起,前夫屡带女人回家并对其拳打脚踢,一次争执后女方将前夫打死并伙同弟弟焚尸。今天庭审中,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竟请求法院对被告从轻处罚。
今年1月,即墨警方接到报案,有居民在即墨市一墓地南侧公路桥洞下,发现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警方从尸体上采集了指纹对比发现,此人是暂住在李沧区的高密人宋刚(化名)。
与宋刚同居的小丽(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传讯,小丽承认自己打死宋刚后又伙同她的亲弟弟焚尸。她说,她与宋刚1995年结婚,并生了一个男孩,但宋刚常在外面风流,还把一个姓孙的洗头房女人带回老家住了一个月。2003年两人回高密老家办理了离婚,但是还住在一起,宋刚离婚后经常带女人回家,还常对小丽拳脚相加。
2005年1月6日晚,小丽和宋刚发生了争执,宋刚拿刀划伤小丽的手,小丽拿起蒜臼朝他头部猛打。见宋刚没了气,小丽找来弟弟帮她趁天黑将尸体从李沧区拉到即墨一桥洞下,点上汽油焚烧了尸体。
庭审中,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小丽的家庭背景和宋刚的过错事实,而宋刚家属的代理人平静地请求法官对小丽从轻处罚。20多名市人大代表参与了该案的庭审,并提出了酌情断案的建议。法庭休庭决定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