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丛焕宇报道 对于我省政务公开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昨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如实公开12项政务,尤其在“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的关键环节上。
此次政务公开确定了四大重点,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等重要情况;以及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等关键环节上。
其中,各级各类学校、医院、水、电、气、通讯、城市公交、金融服务等公用事业和社会服务的基本信息,以及办事制度、程序、纪律、时限等情况,因为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被列为此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省政务公开主要依托民心网,建设全省公共信息服务网,尽早实现全省政务信息统一发布。
另外,此次政务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查处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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