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6月17日电 (凌利生) 6月8日,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卫生院护士王玲在给病人注射时,发现院长给病人开的注射药已过期,便将药退回了药房。不料,王院长却因此将王玲叫去训斥了一顿,并要王玲继续使用过期药。王玲为此与院长据理力争,并拒绝给病人注射过期药。没料到,王玲第二天就被院方停职,第三天便接到了院方的解聘通知书,被院方解聘。
此后,排浦镇的街道上相继出现了关于“排浦卫生院使用过期药,请求政府为排浦镇18000人的生命安全把关”的传单。此事迅速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一些村民向媒体投诉称:“排浦镇只有一个卫生院,村民生病了一般都在镇卫生院看病,如果镇卫生院使用的是过期药,那我们以后去哪里看病?谁来保护我们的健康?”
不少群众在对排浦镇卫生院院长王某进行强烈谴责的同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严查“过期药事件”,保护全镇村民的生命安全。
据王玲说,她1999年从卫校毕业后就进了排浦卫生院当护士。2005年6月8日,患者王女士来排浦卫生院看病,是该院院长王某为她诊断的。当王女士拿着从院药剂处领来的药到注射室打吊针时,她发现其中的“氟康唑注射液”已经过期了8天。王玲说,按照有关规定,过期药是绝对不能使用的,如果她将过期药注入患者体内而引发医疗事故,她将承担责任。于是她将过期药退回了药房。药房的工作人员称,发药的时候已经发现这个药过期了,院长说不怕,叫他发药就是了。
王玲告诉记者,她把药退给药房后,药房工作人员就拿着这瓶已过期的“氟康唑”去找院长。不久后,院长王某来到该注射室,大声责怪她为何不给患者打吊针。她据理力争,称所用药品已经过期8天,不能给患者使用。而王院长却说:“怎么不能用,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负责任。”她要求院长签字后再给患者吊针,患者也说“药过期了别打给我”。在此情况下,院长才将处方上的“氟康唑”改成“环丙沙星”。
王院长改了处方后当着病人的面对王玲说:“你明天不要再来上班了。”第二天,卫生院就真的没让她上班,第三天她就接到了院方下达给她的“解聘合同书”,解聘的理由为“没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王玲认为,院方解聘她的理由并不是她没有护士执业资格,而是她没听王院长的话给病人使用过期药。因为镇卫生院的20多名工作人员中,有医生、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廖廖无几。何况自己已经在这家卫生院工作了5年之久,正在考取护士执业资格证。而据她了解,在卫生院前不久招聘的医护人员中,就有些人没有执业资格证。
注射药过期8天能否给患者使用呢?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总队队长费宁普介绍说,过期药品绝对不能再给患者使用,以免发生意外。医院对过期药应及时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对此问题,排浦镇卫生院王院长解释说,当时他诊断发现病人王女士有念珠菌感染,便开了青霉素及“氟康唑”,让她在医院打吊针。后来药房工作人员向他反映情况,他就进了注射室,发现所开的“氟康唑”真的过期了,就换成了“环丙沙星”。
就该院的过期药管理问题,王院长称,院里有详细的管理方案。那天所发生的事情问题出在药房,药房没有及时地将过期药进行处理,才出现了这种问题。
在回答记者关于护士王玲为何被解聘时王院长称,解聘王玲并不是因为过期药的事,而是王玲护士没有执业资格证,院里要对没有执业资格证的医生护士进行清退。
王院长一再强调,解聘王玲与“拒绝为患者使用过期药”无关,而是王玲没有执业资格证。但有知情人透露,王院长本人的弟弟是该院的牙科医生,也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王院长近段时间内招聘的医生及护士中,也有几人没有执业资格证。而医院在解聘王玲的前两天却将另一名有执业资格证的唐医生也解聘了。
王院长解释说,该院共有27个工作人员,5个行医的医生都有执业资格证,护士中除王玲外也都有资格证。随后,王院长又补充说:“我的弟弟没有医生资格证,他只是兼任牙科医生,本身是防保员。刚招进来的一个医生虽是没有执业资格证,但正准备考取,还有一名没有执业资格证的护士没有被解聘,是因为该护士是院里的正式工作人员,只能内转,不能解聘。解聘那个有执业资格证的医生是因为他没有为医院带来效益。”
被解聘的护士王玲称自己被解聘后就回到了娘家,根本没去过排浦镇,更不要说自己会去贴这些传单了。发生过期药事件的当天,医院里还有一些病号,在她还没被正式解聘前,关于卫生院使用过期药的事情就传遍了排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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