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14周岁的少年辍学后,结识了一帮14至16周岁的不良少年。为了弄到钱,这帮少年竟萌生了共谋抢劫出租车的念头……14天疯狂作案14起
去年12月29日至今年1月11日,淄川区14岁的王某伙同翟某等6人,将出租车骗至僻静处,以殴打、砸车相威胁疯狂作案14起,抢劫出租车司机现金2446元及手机11部价值4000元。今年1月11日21:50许,在张店区安乐街一旅馆门前,王某伙同翟某等人搭乘一辆出租车,将车骗至淄博市武术馆北门处伺机抢劫时,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当场抓获。抢得赃款一同挥霍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小的14周岁,年龄最大的有16周岁。办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该案与以往团伙抢劫出租车作案不同的是,王某等7人抢劫出租车得到的现金、手机等财物,从来不私分赃款,而是放在王某手中供大家一起吃、喝、玩享用。受害司机“无力”反抗?
在14天内连续作案14起,基本上是一天一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曾供述,在这14起抢劫出租车司机作案中,除1起未得手外,其余13起均得手。
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王某等7人所采取的作案手段,往往是以殴打或砸车相威胁。待受害司机停车时,坐在副驾驶座的同伙趁机将钥匙拔出,坐在后排的同伙则下车将前车门堵住不让司机逃跑,进而抢劫钱财。面对一些还未成年的少年,受害司机表现“沉默”,都心存破财免灾的想法。在这些抢劫案中,受害司机人身大都未受到伤害。抢车只为求刺激
面对检察官的提审,犯罪嫌疑人刘某曾说:“之所以去抢劫出租车,就是觉得很好玩,很刺激……”
据了解,家住淄川的王某,自去年初中毕业后来到张店某体校上学,因为厌倦了枯燥无味的学校生活,便和同样“背景”的同学及朋友混在一起。王某的家境较富裕,其父亲还是淄川一家工厂的老板。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王某的父母从小对他管教很严,如不听话更是少不了“皮肉”之苦,造成了王某的逆反心理。来张店上学期间脱离父母的管教,他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今年6月16日,王某等7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等待这群花季少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 康嵩 通讯员赵亚光王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