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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在为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时,本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但河北武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却和不法人员勾结,违规为外地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搞“创收”,将创收所得纳入“小金库”为本单位谋私利。17日,该交警大队4名民警和不法办证人员在武强县人民法院受审。据了解,河北省内有此现象的交警单位不止武强一家。非法获利340多万
从武强县人民检察院送交法院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出,从2000年初开始,武强县交警大队为给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伙同外地的不法人员,采取低价收费的手段,违法跨区域为外地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非法获利3495580元。这笔非法获利款,除分两次上缴衡水市交警支队1337260元外,其余2158320元存入“小金库”,用于本单位账外开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820950元。中层会议定下“违规办证”
6月17日,武强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座无虚席,此次受审的包括武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原车辆管理站副站长耿鹤峰、原大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孙连旭、现任大队教导员赵国胜和天津人李秀凤。
记者了解到,武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在回答检察人员的提问时介绍了事情经过。2000年初,一个来自涿州的妇女找到他,要求办理一些外地的车牌照和驾驶证,但收费要略微低点儿。于是他召开中层干部会讨论这件事情,当时会上确定了三件事:一、办理异地车牌照和驾驶证;二、车牌照和驾驶证一套收费210元;三、完成一定收费任务后,剩余部分归入“小金库”。那次会议,确定办理外地车牌照和驾驶证后,武强县交警大队所有中层干部都在会议记录上摁下了手印。三方满意“皆大欢喜”据了解,武强县交警大队主要办理二、三轮摩托车和三、四轮农用车的牌照和驾驶证。按照一般流程,车主给自己的车辆上牌照要经过领表、收费、照相、拓号、出证等过程,要办理驾驶证则要经过领表、填表、体检、考试、入档、出证等流程。
来自天津的李秀凤和她丈夫每次来到武强,和交警队协商后,先去车管站领一沓子表,然后按照办证人的信息,在表上代为填写,办证的人根本无需亲自前来,体检、考试、暂住证明……缺什么补什么,李秀凤夫妇统统能搞定。外地的办证人员为什么要到武强来办证呢?有关人员介绍,以当时合法的收费标准,普通摩托车连牌照带驾驶证一套办下来要300多元,农用车400元。而武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给这些外地人办理的证件一律210元。
对此,一位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就是:“外地人来办证,收费基本上是白捡,是给单位创收的,所以可以降低一些。”同样,李秀凤可以赚取提成,三方满意,皆大欢喜。“创收钱”盖“交警别墅”
据贩卖假证的李秀凤交代,1999年以来,李秀凤和她的丈夫赵建书先后在天津、沧州、廊坊、石家庄等地,成功“诱使”当地某些交警部门和他们走在一起。据李秀凤交代,她一般在交警队收费的基础上提10元或者20元。李秀凤夫妇因此也发了大财,在天津先后购置房产两处,分别价值29万和54万余元。购买了两部汽车。李秀凤落网后,她的丈夫赵建书潜逃。
从石黄高速武强出口一下来,就能看到一排排未完工的小别墅,知情人说,这就是武强县交警大队的家属楼,目前已经处于停工状态。
受审者在回答检察人员提问时说,他们为外地人办理证件是为了征地、购房,改善民警的办公和住房条件。据了解,利用账外开支的“小金库”,武强县交警大队又添置了3辆车,全队民警的补助款达到20多万元,在去秦皇岛集体旅游时,每人还发了1000元……记者从检察人员的口中得知,通过为外地人“办证”搞创收的,不止武强县交警大队一家,目前,对省内其他有类似情况的交警部门,检察机关也已立案,相关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庭审于当日20时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据《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