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先生的租房合同上写明:需提前35天交纳下半年的租金。粗心的韩先生因为晚交了房租,中介公司破门而入扣押了韩先生的多种物品当抵押,直到韩先生交出3700元的“违约金”才取回了自己的物品。自认倒霉的韩先生希望更多的人在和中介公司签合同时,小心别着了别人的“道”。
韩先生说,今年1月10日他通过北京天地昊房地产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屋,租期一年,先交了半年租金。6月10日下午,韩先生被中介公司告知,他已经过了交纳下半年租金的期限,必须缴纳“违约金”。次日下午,韩先生带着下半年的租金找到中介公司,对方明确告知韩先生已经违约了:因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上写着“需提前35天交纳下半年的租金”,“如不按期交纳需交罚款,5天内每天交300元的滞纳金,超过5天则视为违约,乙方主动放弃承租权,丙方中介公司有权支配房屋内的财物”。合同中还有一条“双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以1万元为违约金”的规定。韩先生试图和中介公司沟通,但中介公司坚持以合同为准。下午2时许,韩先生回到住处时,发现房门已被踹开,中介公司的人员在他房间里,韩先生却被拦在外面。
6月12日中午,韩先生报案后随民警去住处取证时才发现,房内被翻得乱七八糟,包括数码相机、移动硬盘在内的很多物品都不见了,当初与中介公司订立的合同也不翼而飞。当天下午,韩先生来到中介公司,交了3700元的“违约金”,才拿回了属于自己的物品,随后就搬了家。
记者试图从天地昊房地产公司核实合同的内容,接电话的一名男子称“有权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王欣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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