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6月19日电在昨日南京市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房管局局长陆春林说,南京将增加普通住房供应,进一步平抑房价涨幅。他明确表示,20%的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目前肯定不会征收。
针对2003年房价上涨较快这一问题,南京相继出台的10项调控措施已初见成效。2004年前5个月南京商品住宅均价月均上涨1.66%,而后7个月月均仅上涨0.62%;今年第一季度同比上涨9%,1─5月同比涨幅进一步回落,为8.5%。
今年5月以来,虽然短时期内商品住房契约登记量有所上升,但政策出台前后成交量继续保持平稳。6月上旬全市住宅日均成交112套,与前4个月的日成交量基本持平。
陆春林说,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仍是今后努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将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制定今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中低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切实提高普通商品房在供应中的比例。2005年,南京市计划继续建设1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5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按需求建设储备一批廉租房。今后两年,“三房”的年竣工量不低于200万平方米,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宅供应比例达到60%左右。
对于住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陆春林明确表示,其他城市不征的税,南京也不会征。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前,房改房上市将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汪晓霞)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20日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