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通讯员周树洋牛志林
“你刚才到洗头房去嫖娼了,要么关6个月,要么交5000元罚款。”从2004年5月份以来,在马鞍山市汽车站、和平楼附近,先后出现一伙假警察的身影。他们对进入洗头房、足浴中心的男性老人,以查处嫖娼罚款名义实施敲诈勒索,作案50余起,敲诈现金70余万元。
“警察”查嫖娼私罚5000元
今年5月20日,正在马鞍山市雨山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值班的中队长王启红接到一位市民报警:反映其在当天下午1时45分,被两名自称是警察的中年男子以查处嫖娼为名“罚”了5000元。事后回想,他认为这两名警察可疑,于是报案。
询问完毕,王启红一面向上级报告,一面带刑警到案发现场找人,但两“警察”已如泥牛入海。
一老人被“罚”2.6万
紧接着第2起案子又浮出水面。一日,77岁的丁某来到湖西路一家泡脚房,进去解了小便。其间,他发现按摩女态度暧昧地挑逗他,丁某以年事已高无“性趣”为由,匆忙逃出。
然而他刚走出不到200米,就被一名身着警服、一名身着便装自称是警察的两个中年人拉住,两“警察”以其刚才在泡脚房里嫖娼为由,告诉他要将他关进牢里六个月。
见到丁某害怕,着便装的“警察”便装出一副善解人意的面孔说:老人家,别嘴犟,我们警察在泡脚房里是有人的,怎么会乱抓人,像你年龄这么大,如果关六个月,你哪受得了啊!如果让你子女知道你这么大年龄还嫖娼,不丢死人呀!你就不要跟我们队长吵了,我来帮你说说情,罚点款算了。
说完,“便衣”就与那位着“警服”的队长商量去了。一会儿,便衣“警察”过来说:我刚才给队长做了半天的工作,他同意罚你1万元了事。
丁某无奈,只好在两“警察”陪同下,拿了存折去取款。两“警察”见丁某很快取了1万元,又说1万元不够,要再加1万元,否则便告诉丁某子女。在两“警察”的“启发”下,丁某又取了1万元。此时,两“警察”又以帮丁某忙,需请队里其他人消费为名,又要走6000元。
摩托车上露出蛛丝马迹
雨山公安分局领导经分析后认为,这是两起典型的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恶性案件。案犯手段老练,应是惯犯。由于案情重大,该分局立即又将案情向马鞍山市公安局领导做了汇报。
5月21日,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雨山分局立即协调刑侦精干力量组成了专案组,并立下了破案军令状。侦破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了。
据受害人提供的点滴线索,警方从两“警察”合骑过的一辆摩托车入手,调取到了该车的资料。
经过专案组刑警不分昼夜艰苦排查,家住南京市江宁区某镇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浮出水面。
在江宁当地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刑警将刚潜逃回家的潘某某快速抓获,并对其进行了突审,很快掌握了主犯夏某的基本情况。
油漆桶里装了33.65万
5月23日下午,专案组刑警在雨山田园饭店附近将正欲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抓获,当时他身着“警察”(实为协警)服装,身装“警官证”等。
夏某、潘某某很快将另一同伙吴某某供了出来。根据掌握的线索,警方于5月23日晚奔赴夏某居住的芜湖县清水镇家中,将其收藏赃款的一只油漆桶起获,经清点,共计33.65万元。
假“警察”的致富经
原来,夏某、潘某某、吴某某三人认识后臭味相投,一心一意想着如何快速发财。
因为夏某曾在芜湖从事过协警工作。他说,以“警察”身份敲诈那些去洗头房、泡脚屋的老年人为一条发财的捷径。于是三人采取时分时合的方式,疯狂实施敲诈。被敲诈的老年人多数怕被别人知道“丑事”,宁可花钱消灾,不会大胆报案,三人因此屡屡得手。据供述,三人总共作案50余起,敲诈现金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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