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但金融支农作为国家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之一,仍存在着诸多“短腿”之处,尤其是农村种养大户、产业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面临的贷款难、融资难,已经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
突出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整体功能不健全,政策性银行功能弱化,商业银行功能缺位,农村整体实力不强,涉农金融机构运行机制不灵活等方面。尤其是农户小额信贷难以适应农村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化经营的需求,在贷款的品种、额度和期限等方面更不能适应“三农”资金的实际需要,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由于银行内部信贷授权的约束,在一些能够盈利的涉农信贷项目上无所作为。
应该说,农村基层金融机构理应发挥农村金融的主渠道作用,但由于涉农金融机构风险规避机制欠缺,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较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弱,严重制约功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政策,深化农村信用体制改革,扩大农村信贷覆盖面。一方面,明确和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增加农业的信贷品种,出台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专门性法规或条例,对政策性金融的经营宗旨、经营原则加以明确,确保其稳健持久运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商业金融的支农作用,通过税收等项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为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同时,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消化历史包袱,降低信用社支农业务的成本和风险;此外,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政策性保险制度,缓解农民贷款抵押难、担保难等问题,学会利用和引导民间的各种资金,为“三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