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6月21日消息 从今年7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将用一年半时间开展查办渎职犯罪案的专项工作,范围涉及三大类18个罪名的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这是记者昨天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了解到的。
第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第二类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
第三类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据介绍,公民和单位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既可以具名也可以匿名进行举报、控告;既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话举报、控告。全疆各级人民检察院均设有举报电话,公民既可以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也可以向当地检察院举报、控告。(据都市消费晨报)(编辑:闫文陆)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渎职犯罪”,共找到
20,496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