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一男子用自制手枪为妻儿“报仇”,受伤者中包括一名11岁男孩
本报讯 6月20日,为给妻儿“报仇”,抚顺一名叫刘维国的男子用自制手枪连射4人,其中包括11岁的男孩。伤人后,刘维国跑到自家坟地,用自制手枪向头部射击,自尽身亡。
事发时正下大雨
昨日14时许,沈阳军区总医院内,3名受枪伤者正在接受抢救。他们的亲属臧祝利向记者讲述了整个事件经过。
臧祝利说,前天下午6时许,抚顺县镰刀村内正在下着大雨。村民刘维国匆匆跑到同村臧祝学的家中,让其骑摩托车送他到镇里。41岁的臧祝学没多想,骑上自家摩托车,带着刘维国奔向镇里。10分钟后,车开上了附近的高岗,趁着车速较慢,刘维国掏出自制的手枪,将臧祝学击倒。随后,刘维国向山下跑去,开始对臧祝学的侄子臧立斌“下手”。正在家里看书的臧立斌11岁的儿子冲着父亲跑了过去,刘维国发现后,立刻将孩子按倒在地。枪响之后,孩子头部中弹,倒在父亲旁边。
连续的枪声引来了众村民,首先意识到“出事”了的是臧祝学的媳妇王亚杰说:“我当时看见刘维国正往枪里塞子弹,我过去问他,没想到刘维国与我厮打起来。”
很快,吵闹声引起了臧祝学的儿子臧旺荣的注意,他刚刚跑过来,刘维国便再次扬手开枪,臧旺荣后腰和左手受伤。
“后来,抚顺警方在刘维国家属的坟地处找到了刘维国的尸体。”家属告诉记者,刘维国脑中央被击中,手中持着的是当时作案时的自制手枪。
两人生命垂危
记者从沈阳军区总医院了解到,“现在情况最严重的是孩子,昨天刚刚做完开颅手术,已取出50多粒枪砂,但脑内仍有很多的枪砂不能取出,仍然昏迷不醒,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值班医生说,“同时,臧祝学伤势严重,已经摘除了左眼,开颅手术后,仍然生命垂危。”
两家曾经结怨
臧家人讲起两家的曾经的“冤仇”。据了解,臧家有20余户住在镰刀村内。2003年7月,因为刘维国的妻儿到臧宏斌的果园盗山果发生矛盾,臧宏斌将刘维国的妻子和儿子打死。而后,臧宏斌被法院判处死刑,已经执行;此后,法院将臧宏斌的果园被判给刘维国经营9年。
目前,抚顺警方已经对此案介入调查。
《华商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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