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在兜里放上万元现金 被同学以“认识黑社会”为名敲诈 最多一次达5万多元
露富少年俩月被索13万
本报讯(记者 付中 实习生 李硕)因为校园里有一位爱在兜里放上万元现金,又特别胆小的“学生大款”,海淀某私立中学的两个高中生遂以“认识黑社会”为名,先后从这名学生处索要走现金12.9万元。近日,海淀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强索钱财的高中生小龙、小虎处以管制10个月和管制1年的刑罚。
小龙和小虎(均为化名)都是海淀区某私立中学的高中学生,平时经常在校内外打架斗殴,同学们都很惧怕他俩。去年4月底,二人听说学校里有个叫小明(化名)的富家子弟,不但经常爱给同学钱花,而且胆子还特别小。于是,二人决定从他身上“弄”些钱花。
“以后遇上麻烦了就找我们俩,我和小虎认识好多黑道上的人,谁也不敢惹我们!以后你每周给我们送一次钱吧!”第二天,小明竟然真的从家里“轻松”地拿来1万多元钱,给了小龙和小虎。过了一段时间,小龙和小虎又在操场上与小明相遇。“当时我兜里有2万多块钱,被他俩看见了。我怕他俩见我有钱不给他们,以后会找我麻烦,就把兜里的钱都给他们了。”之后,小龙又给小明打电话要求“准备钱”,越多越好。而这次,小明竟然让小龙站在家门口等着,自己顺着窗户从楼上给小龙扔下去一厚捆钱,总共有5万多元。
就这样,从去年4月底到6月间,小龙和小虎从小明处先后索要走人民币12.9万元。直到二人以购买手枪为由,一次性索要人民币20万元时,小明才感觉到“吃不消了”,遂将此事告诉了父母,小龙和小虎才被民警抓获。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案虽然犯罪数额巨大,但由于两名被告人只是以“能打架”、“认识黑社会”等语言吓唬对方,并未有其他明显威胁性语言,获取财物时实施威胁的程度不强,其行为更符合强拿硬要的特征,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同时,鉴于两人均为在校高中生,小龙犯罪时未成年,且案发后二人家长已经积极退赔,小明的父母同意不再追究二人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黑社会”,共找到
1,123,718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