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机关昨日公开处理119名案犯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曹晶晶 梁燕芬 陈昆仑 实习生 陈小萍 通讯员穗法宣曹志明)昨日上午9时,广州市各区司法机关分别在白云区太阳岛乐园广场、海珠区小海燕剧场、番禺区英东体育馆、花都区体育馆等地同时召开了大规模的“打击毒品及其他刑事犯罪宣判、处理大会”。119名案犯被宣判处理,各区法院还受广东省高院、广州市中院的委托,宣布了一批涉毒及其他严重刑事罪犯的死刑裁定,并于宣判会后对死刑罪犯执行死刑。其中包括上万市民旁听了宣判。
贩毒死刑犯耷拉“酷头”
昨日上午9时15分,10名罪犯由法警押送进座无虚席的小海燕剧场。面对记者的摄影机,毒犯胡朝奇居然还扬了扬嘴角,面露微笑地配合记者拍摄;另一毒犯李勇则始终冷静地面对旁听席,咬牙切齿看着摄影镜头,目露凶光,还不时神情漠然地仰望天花板。不过,当听到死刑判决时,“酷酷的”李勇突然耷拉脑袋,笔直的身体松垮了下来,腿也开始微微发颤。现年42岁的李勇是广州市人。经法院查明,2003年7、8月间,李勇与同案人伍绍华(另案处理)合谋贩卖海洛因。李勇曾先后两次在海印桥收费处将共20克的海洛因卖给“客户”。不过,同年8月14日,当李勇和伍绍华再次到海印桥收费处贩毒时,李勇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随后,公安人员在其住处搜出大量毒品半成品。广州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李勇死刑。因贩毒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还有被告人周金,其同伙杨群华从云南昆明运毒至广州,周金在白云区南方医院康复大厦酒店交易毒品时被抓获,后周金被判死刑,杨群华被判死缓。
劫匪临刑前颤抖流泪
“以抢劫罪判处黄德明死刑……”宣判的话音未落,一直面无表情的黄德明肩膀开始颤抖,喉结上下抖动,牙齿紧咬嘴唇,满脸通红,但尽管他努力克制,最后还是流下了眼泪。也许,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为一部手机而死。法院查明:2003年12月4日凌晨4时许,黄德明与两同伙(另案处理)合谋抢劫酒醉事主黄某的手机。黄德明将黄某带至海珠区解放大桥桥下又打又捅,其同伙抢得5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但黄某则被黄德明捅至肝脏、结肠破裂并大失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明也因此获死刑。因抢劫被判处死刑的还有1956年出生的谢志英。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5月4日21时许,谢志英与马某嫖宿后,竟想“财色兼收”,持弹簧刀威胁马某交出钱财,遭反抗后,谢志英持刀捅了马某的胸部、背部一连四刀。马某狂呼“救命”,闻讯而来的群众将谢志英堵住,但马某被送医院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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