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6月24日电(记者陈玉)针对近一时期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扰乱新闻采访秩序的虚假报道,根据中宣部和河北省委的要求,河北省委宣传部近日起草《关于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新闻媒体不得搞“悬赏爆料”,新闻报道必须署记者实名等,同时采取措施完善监督、追究制度,一场铲除虚假新闻“苗头”和“土壤”的专项治理行动正在河北展开。
近几年,河北省新闻队伍发展迅速,从业人员结构变化较大,有的媒体对素质良莠不齐的临时聘用人员只重使用,不愿花力气培养,致使部分年轻采编人员对新闻工作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了解不够,在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方面缺乏锻炼,加上在日益加剧的媒体商业化倾向下,个别媒体视新闻为商品,以虚假新闻争夺“眼球”,造成虚假新闻屡见不鲜,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为此,河北省委宣传主管部门向省内新闻媒体郑重提出,要像抓舆论导向一样抓治理虚假新闻报道,为了新闻事业长远发展,必须教育引导编辑记者把自觉抵制虚假新闻作为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各级党报、党刊要做出表率。
河北省明确要求,新闻媒体不得用重奖征集新闻线索,搞所谓“悬赏爆料”;社会自由来稿和读者来信等只能作为新闻线索,必须经记者调查核实后才能报道;实行报道实名制,不是记者自采不署名,不到现场不写稿,不经核实不报道,转变作风、改进文风,堵住虚假新闻的源头。
河北省要求各媒体和有关大专院校要加强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传播院系在校学生的教育培养,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真实性原则和“三贴近”教育帮助他们打牢自身根底。
结合贯彻中宣部制止虚假新闻座谈会精神,河北省正在抓紧建立新闻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虚假新闻公告制、新闻媒体信用监督体系和虚假新闻制造者退出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以保证主管部门对虚假新闻行为实施有据、有序、有效管理。
目前,河北省各媒体正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媒体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下开展一次虚假新闻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内容是对在河北省设立的记者站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将媒体新闻采编与广告经营分开,加强对文娱、体育、经济等虚假新闻多发区治理,发现苗头,迅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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