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秦璇 通讯员伍雁报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利欲膨胀使10个昔日厅级干部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近一年来查处的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的10名厅级领导干部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为防腐再敲警钟。
这10人分别是:原武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杨世洪,原武汉市江岸区政府助理巡视员袁明藻,原孝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廖祥政,原襄樊市副市长赵振,原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刘定富,原湖北化肥厂厂长冯进东、副厂长程建华,原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院长王立,原中国交通物资中南公司总经理鲁莹(女),原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泰。
这10人已分别被判刑。省纪委昨日通报了他们的主要案情,并给予杨世洪、袁明藻、廖祥政、赵振、刘定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冯进东、程建华、王立、鲁莹、沈泰开除党籍处分。
省纪委、省监察厅指出,上述10人的蜕变,是其私心和贪欲恶性膨胀,在金钱面前丧失党性原则,为攫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的必然结果,他们受到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从杨世洪等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
10名贪官基本案情记判决结果
姓名 案发前职务、级别 基本案情 判决结果
杨世洪
原武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正厅级)
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人民币368.96万余元,杨分得人民币184.38万余元;杨受贿人民币212.5万元、美元10.1万元、港币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1.1万余元的住房两套;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借给他人,收取高额利息。
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
袁明藻
原武汉市江岸区政府助理巡视员(副厅级)
与杨世洪共同贪污368.96万余元,袁分得184.58万余元;袁受贿人民币77万元、美元6000元;与杨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借给他人,收取高额利息。
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
廖祥政
原孝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受贿35.4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扣押其财产中的人民币482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赵振
原襄樊市副市长(副厅级)
单独和伙同其妻收受贿赂人民币97.42万元,对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扣押其财产的人民币96.5万余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刘定富
原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正厅级)
受贿14.6878万元、美元3000元、价值人民币5878元的复合地板;骗取公款2600元、与其妻共同虚报冒领科研课题经费人民币1.8731万元;对省农业科学院盲目决定境外投资被骗人民币60万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收受礼金人民币3.68万元。
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被撤销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冯进东
原湖北化肥厂厂长(正厅级)
伙同程建华共同贪污公款9万元,个人贪污公款4.6万元,受贿9.3万元。
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程建华
原湖北化肥厂副厂长(副厅级)
伙同冯进东共同贪污公款9万元,个人贪污公款2万元,受贿5.3万元。
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王立
原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院长(副厅级)
伙同他人共同受贿55万元,个人实得35万元;伙同他人贪污7万元,个人实得2.5万元。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鲁莹(女)
原中国交通物资中南公司总经理(副厅级)
贪污62.78万余元,挪用公款30万元,受贿1万元。
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沈泰
原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
受贿33万元、美元5000元。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湖北”,共找到
8,311,334
个相关网页.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腐败”,共找到
6,484,564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