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6月26日讯
(记者 王任辉特约记者刘峰)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建委了解到,淄博市建委新出台《淄博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分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淄博市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实行分类管理,各类开发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及乡(村)镇工程、存在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或受过各类处罚的工程将成为监督重点。
根据新的分类监督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业绩、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程度、施工队伍管理水平等,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监督管理层次。具备建设手续合法齐全、工程各环节正规稳定及信誉较好等条件的工程项目被定为质量、安全监督A级工程,而各类开发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及乡(村)镇工程、存在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或受过各类处罚的工程被定为质量安全监督C级工程。除A级、C级规定标准以外的工程均为质量安全监督B级工程。
对确定为A级监督的工程,在不违背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减少监督检查频率,引导责任主体以完善自检自控为主,且这类工程不再列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在建工程、竣工备案工程质量大检查范围。对确定为C级监督的工程,应按《质量监督导则》有关要求加强监管,加大抽查力度,提高随机抽查频率,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质量隐患,督促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质保体系,逐步提高质量意识改进管理水平。对确定为B级监督的工程,监督方式仍按现有监督程序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