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寿松
既然房价过高、涨幅过快是导火索,降价理应成为起点,并将成为衡量问题成功解决与否的终点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楼市新政实施近一个月,上海等地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价格上涨趋缓,投机炒作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是根据有关报道,不少地方的开发商对楼市仍持乐观态度,因为一些地方政府表态,房价稳定,不会降。政府的表态支撑了开发商的信心。那么,“稳定房价”等同于房价只涨不跌吗?房价不会“大起大落”等于房价不会降吗?这里显然有对楼市新政的误读。
在七部委联手出台的《中央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八条意见针对四个问题:房地产投资规模、价格涨速、供应结构和市场秩序。而这四个问题的核心所在就是价格问题,它们或因价格而起,或因价格加剧。
既然房价过高、涨幅过快是引起房地产市场诸多问题和话题的导火索,降价理应成为解决问题的起点,并将成为衡量问题成功解决与否的终点。
而眼下,遗憾的是,房价问题被强势群体“忽略”了,话题正在被“巧妙”地转移:开发商不谈价格、地方政府不谈价格。没有人能否认,七部委楼市新政的主旨就是稳定房价,其指向就是要让普通百姓能住上房子,生活得到改善。要实现这点,在楼市处于高位运行的当口,就必须平抑房价。
从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的角度看,房价的确不能大跌,中央出台“新国八条”的用意也正是要极力避免房价大起之后的大落。“不能大跌”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不会大跌”乃至“不跌”,则是另外一个方面。
有相当强势的观点认为,房价“不会大跌”的理由有二:一是不能大跌,大跌对老百姓没好处;二是从房价成本构成看,没有大跌的空间。第一个理由是能愿性的,第二个理由是客观性的。
先看客观性理由。“目前房价大跌的条件也不存在,从成本的角度看:土地出让金不能少,少了基础设施配套不了;拆迁补偿费用也不能降;建筑材料价格也居高不下。从构成因素分析,有一部分是不可能下来的。”
如果现在的房价构成是合理的,没有虚高,没有多大的下跌空间,那么,还有调控的必要吗?开发商为什么不具体分析土地、建成成本在房价构成中的比例?为什么避谈房地产利润?
而认为房价下跌对老百姓没有好处,其实混淆了住房和投资的界限。房价风险对于以居住为主的老百姓而言,只在起点和终点。所谓终点风险,就是说只有进入流通环节时,风险才会产生。对于大多数只有一套自住房的居民来说,不会因为涨跌而卖房,房产对于他们而言只是“纸上富贵”。而对于另外大部分希望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来讲,其所关注的也不是卖掉自住的房子会少拿回多少现金,而是换套新房还要再筹集多少钞票。
当前“房价不会大跌”并不等于房价可以“不跌”。不可否认,房地产市场是个带有强烈区域特征的市场,对于刚刚起步的二三线城市,调控的该是增幅,稳定发展;而对于东部一线城市,最近两三年内,房价涨了翻了几番,“稳定房价”的前提必须是价格有一个适度的回调。房价不仅必须下跌,而且从技术层面看,也可以下跌。以上海为例,现行房价至少有30%左右的下跌空间,差不多正是去年10月到今年3月之段时间内的一新轮涨幅,必须将其回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