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殷文静 通讯员鼓法)一年轻女子花费万元参加英语培训,其个人照片不但被该培训机构用于广告宣传,还被标注上了引人误解的语言。日前,该女子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将这家培训机构告上法庭。
今年3月,南京一所学校员工张小姐报名参加一翻译院外语培训项目,并交纳了1.02万元的学费。不久,该培训机构找到年轻漂亮的张小姐,要求给她拍张照片,用于该培训机构的周庆宣传之用。张小姐答应了。4月上旬,张小姐发现该培训机构的广告上刊登了自己的照片,但在其个人照片旁,该广告以她自述的口吻写道:“我为某电器公司职员,因工作关系,常常需要接洽”等不实之语。
张小姐认为,该培训机构广告的不实宣传,给她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这则广告把她宣传为常常接洽外商的企业白领,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看到了这则广告,以为她不安心工作或另有所图。事发后,张小姐找培训机构交涉,但始终没有结果。此后,张小姐中断了该英语项目的培训。
不久前,张小姐将该培训机构告到鼓楼区法院,认为培训机构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以赢利为目的,将她的个人照片用于广告,并作了不实宣传,造成负面影响,侵害了她的肖像权。为此,她要求该培训机构赔偿1.02万元学费和1.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27日 第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