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6月27日电 记者郅振璞报道:今天,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在中共青海省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上,就关于对《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构建和谐青海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从9个方面落实构建和谐青海的要求。
宋秀岩同志介绍省委构建和谐青海若干意见,着重把握了3个方面。一是既坚持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构建和谐青海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各个方面。主要从解决好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问题入手,从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入手,概括出七个大的方面、22项具体内容。
二是关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问题。构建和谐青海,加快发展是根本。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青海的重要任务。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中紧扣“和谐”这一主线,强调构建和谐青海要坚持以加快发展、振兴青海为主题,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完成“两大历史任务”: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夯实构建和谐青海的物质基础。
三是坚持目标与过程的统一,注意从青海的实际出发,突出青海特色。构建和谐社会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是我们党为之奋斗的远大目标,和谐不是表态的完满,而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实践、循序渐进。避免急于求成,不提脱离实际的指标,不作难以兑现的承诺,强调从当前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扎实推进和谐青海构建工作。
她说,推进和谐青海构建工作,全省要从九个方面来落实。
首先,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明确构建和谐青海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第二,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努力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把发展作为构建和谐青海的根本,把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注意力凝聚到搞建设、谋发展上来,不断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夯实构建和谐青海的物质基础;统筹城乡发展,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通过深化农牧区各项改革、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加强对农牧区的社会化服务等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差距;通过健全和完善城乡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实现好各族群众的基础利益,促进各族群众安居乐业。
第三,要广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激发和保障人们的创造活力。民主、公平、活力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体现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四,要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首先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构筑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明的社会风尚。建设和谐社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理想信年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五,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青海是多民族多宗教省份,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睦、共同发展,是建设和谐青海的重要任务。要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六,要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安定有序、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现、社会存在不少不稳定现象、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青海社会的和谐。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的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七,要加强社会建设项目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实施有序的社会管理,才能实现社会和谐。要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发挥好他们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使之成为协同政府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青海的重要依靠力量。
第八,要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青海省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保护好生态环境,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是构建和谐青海的重要任务。要把生态环境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加大建设力度。
最后,宋秀岩同志强调说,加强对构建和谐青海的领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构建和谐青海,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完成执政使命的高度,真正把构建和谐青海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真正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