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妇产科已确诊有了身孕,可是做人流时却因未发现胚胎而停止手术,再做B超时又成了无孕之身。这是灞桥区刘女士在陕西省纺织医院遇到的离奇事。
蹊跷:手术中未见怀孕
据王先生讲,今年6月中旬,他爱人刘某的经期推后10多天,由于担心爱人怀孕,6月14日,他带着爱人到“陕西省纺织医院”门诊部为爱人做孕检,医院妇产科为其做的尿检(HCG)结果为“阳性”。医生告诉他其爱人已被确认有了身孕,如要求做人流,建议他再过四五天后到医院做手术。6月18日,王先生和爱人刘某如期来到陕西省纺织医院,按照约定,医生开始为其爱人做人流手术。不久,医生告诉他未能从他爱人的宫腔中刮出(组织)东西,遂停止手术。这可让王先生非常不解。医生解释道,这样误诊几率是万分之一,这是很正常的事。并免去王先生当日的B超费用。
患者:医院太不负责任
就这样,王先生带着被“折磨”得将近虚脱的妻子回到家。回家后王先生越想越窝火,当初之所以没到小诊所而到陕西省纺织医院是因为对这家大医院的信任。可是没想到的是就在这家大医院里却出现这等荒唐事,这家医院对病人太不负责任了。王先生担心会给爱人留下后遗症。
记者在王先生出示的陕西省纺织医院病历上看到,“6月14日,停经41天,HCG:阳性;6月18日,停经45天,要求人流,P:人流术。未刮出组织,故停止手术,做B超后再行手术。6月20日,今日未见异常,HCG:阴性。”
院方:我们没有问题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投诉后,来到陕西省纺织医院,在门诊楼妇产科见到了当时为王先生爱人做检查的杨医师。她告诉记者,当时该病人来检查,医院为她做尿检结果为阳性,而该病人的子宫偏大,根据这两个特征,她确诊该患者属怀孕。根据病人的要求,建议她四五天后做人流。就在这时,一位自称该医院律师的中年女性制止记者采访。称必须经过他们同意后,才可采访,并要求记者拿出单位介绍信才能接受采访。
昨日15时左右,记者带着单位介绍信再次来到该医院门诊楼3楼行政区,中年律师不耐烦地指着一名中年男子称这是××部门的主任,有事可跟他说。记者还没开口,该主任破口而出:“你懂个啥,你啥也不懂,你爱咋报道咋报去好了?”记者再三要求对方说明当时情况,该主任说:“我们想接受(采访)就接受,不想接受(采访)你们马上滚蛋!”并要求记者马上走人。中年律师肯定地对记者说:“我们认为(治疗)没有问题。”
专家:检查方法不科学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西安交大第二医院的李牧医师,他告诉记者,确诊女性是否有孕,必须有两个程序,一、尿检(HCG);二、B超。尿检属阳性可能是怀孕,但也有可能是胎盘滋养细胞有病或是卵巢肿瘤。如果做B超的结果确诊有孕才能确定患者有孕。如果做了尿检就确诊是怀孕,这种检查方法不科学。(柔石、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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