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柴用君 王聪) 6月22日,本报以《拘留所内“牢头”嫖娼》为题报道了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治安拘留所里发生的关押人员脱逃事故和肮脏交易,文章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6月27日,记者在定西市公安局采访时,此事处理过程的真相才浮出水面。据了解,安定区公安局对脱逃事件一直隐瞒不报,后在定西市公安局督促下,才对相关责任人轻描淡写地做了处理。定西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6月27日,定西市公安局召开了“关于安定区公安局治安拘留所问题”的专题会议,决心一查到底,并对有关责任人进一步作出严肃处理。
脱逃事件竟被瞒报
据了解,2004年10月,安定区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发生了关押人员脱逃事件,当时该局没有向定西市公安局汇报情况。2005年1月29日,定西市公安局监管科会同省公安厅监管处检查拘留所时,脱逃事件才浮出水面,定西市公安局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安定区对隐瞒不报的问题进行查纠,并将事件及查纠情况及时上报市局。3月1日,安定区上报了《关于治安拘留所发生被拘留人员脱逃事故的报告》对脱逃事件的前后情况予以说明,但对隐瞒不报的问题没有说明原因。
市局要求严肃处理
在押人员脱逃事件引起了定西市公安局党委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局专门成立了监所整顿小组,并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顿问题,局长李兆一认为发生在安定区公安局治安拘留所的问题非常严重,必须严肃处理,并提出了三条处理意见。4月20日,定西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对安定区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发生被拘留人员脱逃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督办通知》,要求:(一)建议撤销李贵清治安拘留所所长职务,给予党纪处分,尽快上报结果;(二)安定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这一事故向市公安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三)对所发生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同时,结合存在的问题,对监所进行一次教育整顿,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并对安定区公安局隐瞒不报的问题再一次予以严肃批评,责令尽快上报,重申以后如再发生隐瞒不报的问题,将坚决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月8日,安定区公安局有关领导写了检查书,5月10日上报了《关于拘留所发生脱逃事故及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报告》,此事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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