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提交的2004年审计报告。这份审计清单加大了对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中,有关征地不补偿等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这种问题,《焦点访谈》记者来到陕西省淳化县和凤县进行了调查。
2005年4月,预算总投资为1750万元,全长35公里的淳耀公路改建工程正式破土动工,要征用沿路村庄农民的土地。根据规定,土地被征用,既要对土地上的农作物给予适当补偿,还要对土地本身作出相应补偿。但村民反映,在这次征地过程中,县里给每棵挂果果树的补偿标准为30元,不挂果的每棵5元。村民认为,按照果树的收益,这种补偿标准实在太低;记者还发现,此次征地中,县里没有给农民任何土地的补偿。
在凤县,2003年修建的凤太公路共占用农民土地122.712亩。经记者多方调查发现,凤县不仅没有向农民支付应得的补偿款,反而采用弄虚作假的办法应付上级检查,以获得国家下拨的资金。
从2004年开始,审计署对2002年至2004年的县际公路项目进行了重点审计,在审计抽查陕西省16条县际公路时,发现有14条存在征地不补偿等问题。国家审计署认为,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的情况。
[详细内容]
主持人 翟树杰: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节目。
一年一度的审计工作报告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时候广受社会的瞩目,有人甚至把它们比喻为“审计风暴”。6月26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召开,今天会议进入了第三天,其中一项主要的议程就是审议《2004年的审计报告》,今年国家审计属提交的这份审计清单中,加大了县级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中,有关征地不补偿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解说:张西锋是陕西省淳化县方里镇徐村的村民,一家6口主要以种果树为生。2005年当听说国家投资规划要将镇里通往耀县的土路进行改造时,他们全家都非常高兴,张西锋觉得公路修好以后,水果一定会卖得更好,尽管这条规划中的公路要占用他家的一部分果园,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张西锋还是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的。
张西锋 淳和县分里镇徐村村民:修路肯定是好事,对交通各方面都有好处。
解说:按照《国家土地法》第47条规定,因为修路等原因占有了农民所耕种的土地,不仅要对土地进行补偿,还要对土地上的农产品进行补偿。2005年4月26日,预算总投资为1750万元全长35公里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淳耀公路改建工程正式破土动工,可随着工程的进展张西锋却犯了愁。
记者:这都是你的树?
张西锋:就把这一排树(的地方)拆了。
记者:有多少棵树?
张西锋:80棵树。
记者:80棵像这样的果树?
张西锋:是。
记者:给补偿了吗
张西锋:人家说公路修起后给钱。
记者:每棵树给多少钱?
张西锋:挂果的给30块钱,不挂果的5块钱。
淳化县方里县徐村村民:都是30块,像这么粗的杏树,还是30块。
记者:那你们这么大的杏树也是30块?
淳化县方里县徐村村民:这两棵还比较小些,这两棵还小,上面还有两棵大的在上面,像这棵人家补偿你是1块钱。
记者:哪棵树1块钱?
淳化方里县徐村村民:就这棵树。
记者:这棵树本来说1块钱,5块钱买回来就值1块钱。
记者:什么树?这是。
淳化方里县徐村村民:这是杏树,买回来的苗子都5块钱呢,还长了这些年了。
记者:你觉得这个补偿合理不合理?
淳化方里县徐村村民:不合理。
张西锋:没想到这以后,修这个路,个别家受损失是太大了。
解说:农民说每棵树补偿30元的标准太低,按照当地村民的说法去年淳化县每棵挂果的果树补偿标准为100元,而今年却是30元。针对补偿款前后的差异,记者找了淳化县交通局副局长任晓明。
任晓明 陕西省淳化县交通局副局长:所有不管你这树是5年挂果还是16年还是10年的都是30元,这个基本上都是这样子。
记者:这是县里面规定的,是吧?
任晓明:这是县里规定。
记者:你觉得这个标准合适吗?
任晓明:要说这个标准,我跟你说,我说还是很合适的。
记者:那你们依据什么定下来,去年一棵树赔100(块钱),今年一棵树只赔30(块钱)?
任晓明:那时候就那样子。
记者:那你们是怎么定下这个(标准)?
任晓明:好了嘛。
解说:补偿款从去年的100元降到今年的30元,这个补偿标准究竟是依据什么来调整的?县上没有作出任何解释。但张西锋和村民们认为,30元一棵树的补偿标准实在是太低了。
记者:一棵树一年要结多少果子?
淳化方里镇徐村村民:这一年你看是收成好,一年收成好,一棵大树要结300多斤果子。
记者:那多少钱的呢?
淳化方里镇徐村村民:就是按一斤两毛钱算,一棵树一年也要卖60块钱。
解说:虽然30元一棵树的补偿标准在村民们看来很低,但是如果按照建设方的承诺,在公路修好以后,农民们是会如期拿到这笔针对农作物的补偿款的。而眼下张西锋和村民们更为发愁的是,这次修路农作物的补偿款没有到位不说,连被占耕地的土地补偿款也没有了着落。
张西峰:地没费用。
记者:地没有给任何的费用,没有办征地的手续。
张西峰:没有。
记者:这块地是你们家的地是吗?大概有多少亩?
淳化县方里镇徐村村民:可能有1亩地。
记者:沿白线里面的这个。
淳化县方里镇徐村村民:原来在白线外面的。
记者:原来你家地在哪儿?
淳化县方里镇徐村村民:原来在这里面,慢慢慢慢过来就碾到这里。
记者:把这个里面的地都给征了,是吧?
淳化县方里镇徐村村民:征了。
记者:除了果树给赔偿钱,其它征地给钱没给钱?
淳化县方里镇徐村村民:征地没有。
记者:就是占你一亩地的钱没给?
淳化县方里镇徐村村民:没给。
解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土地对于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来说,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基础,为了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国家土地法明确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那么淳化县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又是怎么做的呢?
记者:这地给农民补偿了吗?
任晓明 陕西省淳化县交通局副局长:地的补偿,地是这样的,乡上按照县里的有关政策,乡上、镇上协助农民搞好这个地的调整工作。
记者:就是你们不会给他们任何的补偿是吧?
任晓明:县里没有。
解说:国家关于土地补偿的明确规定,在淳化县却变成了让各乡镇对修路所占用的土地自己进行调剂。而徐村这样的地方,本来就地处山区,地少人多,农民所承包的责任田又是30年不变,由此无论怎样进行调剂,对于像张西峰这样的失地农民想要获得原有的土地量,其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记者:占你地的时候当时说的,让你们村组帮你调剂一块地你是吧?
张西峰:是。
记者:有没有调给你?
张西峰:没有调,村里没有地。
记者:村里没有地?
张西峰:村里没地。
解说:国家投资修路本来是为了造福农民,而淳化县却在公路建设的具体操作中,用这种只占用耕地,不给予补偿的方式,让农民蒙受了损失。据当地村民反映,不只在淳化县,在陕西省凤县同样也有类似现象存在。随后记者又来到陕西省凤县对另一条已经完工通车的公路进行调查。这条路叫“凤太路”,是连接凤县和太白线的一条主要通道。2003年开始修建这条公路时,共占用农民土地122.712亩,那么两年时间过去了,这里的农民征地补偿问题解决的又如何呢?
村民:我们家没有补偿,补偿都没给。
记者:你们家任何补偿都没有拿到吗?
村民:没有。不光是我们家,占用的地所有的人都没有拿到。
村民:他们说的修这条路,不要(没有)补偿。
解说:农民说没有领到征地补偿款,那县里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在一份2003凤县人民政府与凤太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室签署的协议书上,记者看到上面清楚的写着,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2000元,这样算下来,2003年凤县人民政府共对占用的近97亩耕地和26亩林地就补偿了人民币264.7564元,那么为什么农民会异口同声的说,没有领到补偿款呢?补偿款到底有没有给农民呢?
周志 陕西省凤县副县长:凡是占用农民地的钱,都给农民了。
记者:那就是款都拨下去了。
周志:款都拨下去了,而且农民都领到手里了。
解说:县领导说征地款都已经足额到位了,而且确实也有文件证明当地政府支付了这笔补偿款,但公路沿线的农民却又说没有领到这笔补偿款。为了弄清情况,记者又找到了凤州镇镇长马永强核实补偿款的情况。
记者:被占用土地的这些村民,他们都拿到了相应的补偿了吗?
马永强 陕西省凤县凤州镇镇长:没有。
解说:同一件事情两种不同的说法,背后一定有缘由。果然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就意外的发现了一份2003年县政府的通告,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份通告,原来在2003年关于凤太路拆迁的通告中,凤县人民政府早就明确规定公路建设沿线所占用的土地一律不给予补偿。而依据这份文件事实也就不言而喻了。面对这样的事实,让我们再来听听凤县交通局领导对此事的看法。
高林生 陕西省凤县交通局副局长:我没有参加这个事情,协议的这个内容。
记者:那谁参加了?
高林生:这个不知道。
记者:局长呢?你也不太清楚这个吗?
宋耀斌 陕西省凤县交通局局长:不知道。
记者:如果说高局长不参加,那您是不是应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宋耀斌 陕西省凤县交通局局长:没有,凤太路这个一切协调的事,是高局长一直都参加到底的。
记者:那你参加到底的话,怎么又没有参加。
高林生:这协议是2004年的10月5日签的,2004年我一直没有参加这个事。
记者:您是分管副局长,您是抓全面的局长,那你们两位总应该有一位是了解这个情况的吧?
解说:一个分管副局长,一个抓全面工作的局长,两个最该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却相互推诿说自己不知道,倒是交通局的另外一位副局长道出了事情。
记者:占用他们的土地,占有农民的土地,是不是就不给补偿了?
王商峰 陕西省凤县交通局副局长:这个也许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那可能就是不补偿了。就是(不补偿)。
解说:这时记者终于明白,凤县县政府分别颁布和签订了两份内容完全不同的公告和协议,其真正目的之所在。拆迁通告中有关不予补偿内容,他是针对农民的。而为了逃避本该由县政府承担的用于征地补偿的修路配套资金,县里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虚拟的协议,并列出虚拟的征地补偿款项。如此弄虚作假,其实就是为了让我们国家下拨的建设资金能够到位,而同时又可以不付给农村应得的补偿款。
主持人:从2004年开始,审计署对2002年至2004年的县级公路项目进行了重点审计。在审计抽查陕西省16条县级公路时发现,有14条存在问题,节目中披露的就是其中的两起。国家审计署认为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的情况,虽然一些地方强调是因为当地财力紧张,但是征地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土地法》,也违背国家投资修路的初衷。千万不要等路修好了,沿线的农民却修穷了。
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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