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 陈杰) 昨日下午,在柳州市柳邕路“柳州地区第二高中”路口边上,一名女孩子在一家超市被老鼠咬伤,只因为她被咬时没有“尖叫”,加之后来又“走出店外一分钟”,店方便以无法证明她是在店里被咬为由,对其置之不理。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下午5时许,家住红桥路的大学生李某路过该超市,因肚子饿了便走进去挑了几样食品。就在她来到门边的收银台付款时,突然右脚大脚指头像被针扎了一样,她低头看时,竟是一只老鼠。她便冲着店里的营业员说:“你们这店里怎会有老鼠的?”随后,她便走出了门口。这时,她发现被咬的脚指头伤口渗出血来,便打电话告诉姐姐,姐姐叫她马上回头找超市讨说法。李某回到超市,正好一名顾客把刚才那只老鼠打死扔出门外。李向营业员讲了自己在店里被老鼠咬伤的事,营业员当时并没有异议,便打电话把情况向老板汇报。没想到老板听完汇报后,矢口否认店里有老鼠,非常干脆地回绝李某说超市没有任何责任。最后超市的老板连来也没来看一下。李想向12315或消协反映,但此时已经下班了。她姐姐赶来后,便向110求助。110民警对现场的情况作了记录,但同时表示事情涉及消费过程的纠纷,不属110管辖。
记者接到报料已将近傍晚7时,来到那家超市时,李某姐妹仍在与该店营业员论理。记者看到了那只被打死扔在门口的老鼠,被一个塑料袋包着。店里的两名营业员矢口否认店里有老鼠,也否认李是在店里被老鼠咬伤的。她们一个说店里养有猫,不可能有老鼠的,李即使是被老鼠咬伤,也是在外面被咬伤的。
记者后来打电话给超市的老板询问此事。老板姓黄。她说按常理,一个女孩子见到老鼠便会尖叫,可李某被咬时都没有反应;而且据营业员说,李是走出店门后过了1分钟又才转回来的,所以不能证明她是在店里被咬的。
记者采访时,旁边的顾客担心,那只老鼠应该是有病的,要不然就不会在有那么多人的时候会跑出来咬人。有人建议李某赶紧先找防疫部门注射预防针,然后再找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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