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校要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记者了解到,首次明确要求高校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这在本市还是第一次。市教委新闻发言人线联平说,要求各院校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今年提出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后对在京高校做出的要求,“这也加大了高招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今年4月,教育部发出“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通知要求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教育部的高招工作阳光工程还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和全体招生工作人员提出“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市高招办则根据教育部的高招“阳光工程”制定了本市的高招“阳光工程”。市高招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六不准”,廉洁自律,对于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应责任,严肃处理。
作者:邓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