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在该校试行,其中“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的规定,在学生中引起轩然大波。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张老师介绍,《管理规定》是严格遵照市教委《高等学校制定和修改学生管理制度》中第四十二条“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精神来修订的,于5月22日正式试行,6月中旬制成展板,放到学生出入较多的一教楼,希望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直到昨日,没有一个学生到学生处反馈意见。(6月28日《重庆晚报》)
正方
□付瑞雪
搞一夜情?休想让我们接受
看到这条报道后,我的第一印象是,为重庆师范大学这条规定在学生中能够引起轩然大波而吃惊。笔者认为,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不说是在接受教育的神圣学校的学生中间,就是在社会上也是令人不齿的。更令我们吃惊的是,作为涉世未深的学生,有一些不同意见和激进想法也尚属有情可原,但是,作为律师却也认为“道德问题不宜用行政手段管”,那么,请问伤风败俗的所谓“道德问题”如何管束,如何治理。
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优秀的文化和优良的传统,在这种背景下,想让国人接受“当三陪、二奶、二爷和一夜情”这样的事情是万万不可能的。一些学生和人士要求学校尊重个人的人权,我也要提醒这些学生和人员,你们首先要尊重自己的人格和我们的文化。
因此,笔者认为,谈尊重个人的人权和隐私,首先要建立在尊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同时,对于腐朽文化泛滥和道德下降问题,必须进行规范和引导,这种规范和引导,不惜利用行政手段来实施,特别是对于学生们,学校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规范是完全应该和必要的,无可厚非。
总之,中华民族有着自己特点鲜明的文化,这种文化屹立于世界之林,被亚洲以及世界各国所接受和承认,我们必须把其发扬光大,没有任何理由懈怠。更不能以侵犯人权和隐私为借口,为一些连发达国家也不齿的腐朽文化开绿灯。
在重大是非面前,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亮明观点。特别在像大学生当二奶、当二爷和崇尚一夜情这些事情面前,我们决不能含糊其词,混淆基本的是非观念,否则,将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
反方
□李甘林
照照镜子!先管好为人师者
我们先看看重庆大学这项新规发布后的情形:
“没参与不是不想参与。”该校历史系一大三的学生说,只因为怕“说了也白说”;来重师玩耍的市外一研究生谢和平认为,现在大学生都可以结婚了,再制定这些“规定”没有实际作用,如果因为“一夜情”就开除学生,是不尊重学生;一姓顾的同学则干脆这样认为,学校的做法很无聊,因为道德问题用法规守则来约束好像没什么效果,比如“一夜情”是个模糊的概念,谁来认定、如何认定?。
学生们直率而一针见血的回答已经很说明问题,因此无须我们多舌。但为何重庆大学非得劳神费力地来做这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我以为,这仍然是一种惯性思维在作祟:你是学生,就得受学校的管束,否则就对不起了。可是,甭说大学生大多数已是成年人了,知道对自己的事情负责,也知道包与被包(二奶)以及“一夜情”的后果。再说了,大学生中即便真有人做了这些事情,你校方除了严刑竣法,什么时候善解过人意、包容过年轻人的失误一回?相反,无论是学生在校外租房,还是与人同居,学校不由分说,不是责令退学、开除就是叫家长到校听“斩”,这是一个大学管理者应有的管理水平与对自己学生的宽厚之举吗?
奇怪的是,大学教师本该是令人尊重的道德楷模,可近几年来,一些教授不仅开公司、包二奶、搞一夜情,甚至还利用公权带六个“妻子”出国定居。
这时,人们少见大学严加管束和惩治。如此说来,大学不是不能制定行政律令,但我以为,得对症下药才是,得首先管住管好一些无良的大学教师。把为人师者管好了,相信校园风气会为之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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