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今起开收“零钞清点费”
存零钱要交“数钱费”
本报记者赵媛 实习记者白耀星报道 从今天起,市民到北京银行存钱有可能被收取最低5元的“零钞清点费”。北京银行对全市的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统一收取每笔最低5元的“零钞清点费”。这是本市银行首次对市民收取“零钞清点费”。
据北京银行有关人员介绍,所谓零钞,是指面值在1元以下(含1元)的纸币和硬币。零钞清点数量在500张(枚)以下时不收费;超过500张(枚)时最低收费5元,每增加100张(枚),加收1元手续费。纸币和硬币结合累计计算,收费不封顶。不管是公司客户还是个人客户,一律都采用这种办法收费。
银行纷纷收费
据了解,建行北京分行从2004年5月20日起,开始对对公业务收取“零钞清点费”。目前,上海已有多家银行宣布从7月1日起开始收取零钞清点费,其中包括上海银行和工行上海分行。工行、农行、中行、招商、民生等多家银行的北京分行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收取“点钞费”的通知。但从目前趋势看,收费似乎不可避免。
北京银行方面表示,“收费很正常,因为点零钞非常耗费人力,我们制定此项收费的初衷是为弥补人工成本费用,没有什么不合理的。根据2003年6月26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收费也是合法的。”据业内人士介绍,零钞清点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买一台零钱清点机就要花约20万元,每年每台还要付出维护费1.5万元,加上人工费、进库保管费等,即便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也不足以抵消这些成本。
多数市民反对
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曾就此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多数人反对中资银行服务收费,高达63.3%的居民表示,中资银行在向中小客户提供服务时不应收费。有的人甚至从法理、情理和法律规定角度进行分析后认为,点钞费于理不通,于法无据,更有违反相关法律之嫌。
记者昨天走访了几个报摊,他们每天卖报收入的零钱有300多元钱,这些钱都是到邮局去换,因此银行收“点钞费”对他们影响不大。即便如此,摊主们依然认为“点钞费”收得不合理,说银行这么做是“嫌贫爱富”。事实上,这一收费项目实施后,受到影响最大的将是做小生意的人,如小商贩。另外,像超市和公交公司这类企业客户的利益也将受到较大影响。记者了解到,经营自动售货机的公司、经营自动投币电话的电信公司等,同样受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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