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针对煤炭工业下发首个纲领性文件,提出组建若干亿吨级煤炭企业
本报综合报道 备受业内广泛关注的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昨日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上全文公布。据悉,这是国务院针对煤炭工业系统下发的首个纲领性文件,该文件提出,将用三至五年时间,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
这份重要文件确定了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煤炭工业的发展目标,即从2005年起,用三至五年时间,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亦得到有效遏制。
在此基础上,中国将再用五年左右时间,形成以保护、节约为前提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及以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给体系。
据悉,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发布局,中国将加速神东、陕北、晋中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并将从中央预算内安排部分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意见》还提及了日前颇为敏感的资源税上调问题。
根据这份文件,有关部门将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础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础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
《意见》明确提出,提高矿工劳动保障水平,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至八小时之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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