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被审计署点名的国家部委中,水利部是第一个公布整改情况的,然而,6月28日,李金华在做年度审计报告时,再次点了水利部的名。水利部为什么屡屡出现违规、违法事件,我们能够从水利部门屡陷“审计风暴”中得出什么教训?
犹记得去年此时,“审计风暴”过后,在被审计署公开点名的国家部委中,水利部是第一家公布整改情况的。问题严重的长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乌纱帽掉了一地,一些官员如今还身在狱中。孰料一年之后,当公众和社会舆论的叫好之声仍在余音袅袅之际,水利部又出现在“审计风暴”的中心:6月2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审计长李金华在做年度审计报告时再次点了水利部的名(新华社6月29日消息)。
李金华披露的情况让人触目惊心:水利部等滞留水利建设资金35亿元,其他违规金额近14亿元。去年曾经受到严肃处理的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名字今年继续赫然在册。在审计抽查的354个水利项目中,有109个未按计划建成,有21个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去年的审计报告披露了长江堤防隐蔽工程出现问题后,水利部部长汪恕诚亲自部署整改方案。应该说,水利部整改是有诚意的,力度也是很大的。但这个部门为什么还是屡屡出现违规、违法事件?笔者认为,关键的原因还是要到制度当中去找。
一是水利投资体制方面存在问题。目前水利投资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力过分集中,项目使用单位同时是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使得投资管理约束机制缺失。水利部门集投资计划、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监督稽查、使用维护于一身。如此集中的权力使其可以毫无阻力地随意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李金华就在今年的审计报告中透露:15个省级水利机构滞留资金22亿元,两项合计占当年水利建设资金总额的11%。而这些资金“大多用于发放职工补贴、奖金”;二是监督制度的虚置和缺位。水利资金之所以可以被轻易地滞留、挤占和
挪用,甚至被贪污和挥霍,根本原因还是缺乏外在监督。各级人大本来肩负着宪法赋予的“审查和批准”各级政府“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权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却只能起到履行法律程序的作用。由于包括人大在内的机构无法在事前、事中进行如影随形般的监督,待到审计部门发现问题时,往往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如此看来,我们能够从水利部门屡屡陷入“审计风暴”中心中得出的最有益的教训是:单靠行政部门自己痛下决心整改,是不可能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建设上寻求突破口,真正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制度、公共投资体制以及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唯有在制度建设方面找到正确的改革思路和有效的应对之策,方能根治包括水利部门在内的一些政府部门的不法违规行为,而这也是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的应有之义。
任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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