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汤琦琳)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焦扬针对市民关心的房产中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中低价普通商品房政策等一系列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长宁闸北试点房屋租赁
“今年以来,本市着力于先从动迁困难家庭入手,探索建立住房租赁新机制。”焦扬首先介绍了这一机制的初步设想。
目前,这一机制已在长宁区、闸北区的两个拆迁基地组织试点。同时,在适当时候考虑将租赁对象扩大到引进人才等非动迁家庭,逐步建立面向全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租赁新机制。
中低价商品房完善标准
焦扬还透露,为了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自住性购房需求,《上海市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正在拟订完善之中,争取三季度试点起步,四季度全面推开。
制订中的《上海市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就租售对象、操作程度、房源安排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在租售对象的认定标准上,主要从户口标准、收入标准、面积标准等几个方面认定。
在操作程序上,由市里统一制定办法,区里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的房源安排则采用区县自筹和全市统筹补充相结合的办法。
对于市民对关心的租售价格,焦扬强调,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控制在周边市场价格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