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社会保障今起全涨了
低保金涨了10元,最低工资涨了35元,失业保险金涨了35元—42元,养老金涨了120元,伤残津贴涨了126元
本报讯 (记者 高鸽) 从今天开始,本年度本市的社会保障的相关待遇进行调整,调整的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定期待遇。
据了解,这已是本市连续12年调整社会保障的相关待遇,今年的幅度较之往年有所提高。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调整失业保险金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月的347元———446元调整到382元———491元,但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382元执行。另一方面,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月生活补助费由原来的198元调整到现在的218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说,在今天以前办理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就业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
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最低工资也进行了调整,从每小时不低于3.26元、每月不低于545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3.47元、每月不低于58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8元/小时提高到7.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从15.5元/小时提高到16.5/小时。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按照这一标准,暑期打工的学生也可以“涨”工资了。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进行调整。
另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由现行月人均290元调整为300元。
工伤定期待遇具体调整为:伤残津贴按人均每月增加126元的水平调整;护理费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2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人均每月增加60元的水平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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