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越来越多的保险中介机构开始充当“媒人”角色,为保险公司、保险客户“联姻”。这本是好事,但笔者昨日(6月30日)从江门市保险业行业协会了解到,眼下在江门,特别是新会区,一些非法保险中介机构却冲着人们对保险行业认知程度不够,误导消费者,从中牟利。
据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反映,目前在江门地区,真正注册的保险中介机构只有3家,“新会至今还没有任何一家注册保险中介机构”,“必须指出的是,保险咨询服务并不是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先生指出,保险中介主要有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三种机构。代理中介又分公司代理、个人代理、兼业代理三种。要成为公司代理机构,除了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还需获得保监会发放的《经营许可证》和当地工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个人代理则需要通过全省考核,获得代理人《资格证》,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关系后,才能获得保险公司发放的《展业证》或《执业证》。据介绍,目前江门地区个人代理有5000多人,仅中国人寿就有1600多人。兼业代理则多数由银行、邮政、航空公司售票站、汽车服务公司、车行等有主营业务的机构兼营。而“保险咨询只具有咨询业务,并不具备经营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索赔、追赔等业务”。
张先生提醒市民,购买保险时,要留意保险中介机构合法与否,千万不要向那些无牌无证的中介组织或个人购买保险,也不要委托无牌无证的中介组织、个人购买保险和代理索赔;在向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时,最好叫代理人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或《展业证》。同时,保险公司也不要接受非法保险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供的保险业务,“不能为了抢生意而照单全收,应该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