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沈阳市民杨泉在浴池内洗澡时将水花溅到别人身上,双方引起争斗
发生:杨泉两次“顶撞”被溅的人,没想到他是公安局副局长
发展:派出所内被殴打,杨泉喝下洁厕剂,60%的胃被切除
高潮:状告派出所非法留置48小时,一审败诉,老母欲以一元转让官司
结局: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4日开庭……
2005年4月29日14时许,在沈阳市琴江街一路口,年近七旬的陈继香老太太面容憔悴,眼角还残留着斑斑泪痕。她慢慢地展开一米宽的广告,上面写着“官司转让”四个大字。内容大致为:“被人害的,冤屈八斗和医疗费近20万、27项铁证如山的被害证据……”转让价为人民币一元。这离奇的广告吸引了众多路人驻足围观。在这离奇的广告背后,竟然隐藏着一个更为离奇的案件……
离奇案件
离奇案件的“主角”是沈阳市民杨泉。正值壮年的他看起来十分憔悴,杨泉的腹部有横竖两条20多厘米长的刀口,右侧肋下有一突起的肉瘤——这是他的胃部被切除60%后,所保留的胃部错位而引起的。去年体重还是90多公斤的杨泉现在只有近60公斤,因为保留下来的胃部仍属轻度灼伤,根本无法吸收食物,他每日只能靠肠道吸收的营养乳剂来维持身体所需的能量。
提起那段往事,40岁的汉子禁不住哭了,点着一根烟,吸了两口,开始讲述他不堪回首的经历。
洗澡溅起水花惹起争斗
一切不幸缘自去年6月20日那个闷热的傍晚。
那天下午,杨泉和朋友马庆、代学廷、张宪忠、周迎宾为好友程顺华大姐过生日,饭后,大家一看才17时30分,天色还早,于是就到沈阳市皇姑区的清泉湖洗浴中心洗澡。
杨泉泡澡有个习惯,就是用两手的中指和大拇指堵住鼻孔和耳孔,然后扎进浴池。杨泉说,就是这个“招牌”动作,使他丢了大半个胃。
杨泉跟往常一样,一头扎进热水池,水花溅到池内泡澡的三个人脸上。等他从水中露出头来时,这三人已跟朋友马庆吵起来。杨泉立刻道歉:“对不起了!我不是故意的,算了吧!”其中一人(后确认为曲尚武)说:“你说算了就完了!”就这样,两伙人争吵并推搡到一起。混乱中,不知曲尚武从哪儿拿出一个香水瓶,打在马庆右眼上。见朋友吃了亏,杨泉也急了,便上前与对方纠缠在一起。最后,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将双方拉开了。
两次“顶撞”公安局副局长
争斗时对方一个50多岁个子较矮的人,曾对杨泉大喊:“我是公安局长!”杨泉说,人们都赤身裸体,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想也没想便对他大声说道:“你是公安局长,那我还是公安厅长呢!”听后,对方的脸突然变得通红,半天没有说话。
18时30分许,近20名民警来到洗浴中心。鉴于马庆的右眼伤势较重,杨泉和朋友程顺华、周迎宾以及三名民警将其送到医院。安排完马庆住院后,杨泉与程顺华跟民警一同来到黄河派出所。
令杨泉不明白的是:这样一起争斗怎么来了这么多警察?事后,他才知道,报警的就是与他发生争吵的男子,他正是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的副局长,名叫周宏斌,主管单位后勤。
据了解,周宏斌事后曾对媒体承认当时拨打的是皇姑区公安分局调度值班室电话,调集了周边数个派出所的警力。
在派出所值班室,杨泉再次遇到了周副局长。据杨泉讲,当时他对我说:“这回相信我是局长了吧!”可我也没有犯什么法,公安局长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而且当时他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向我出示警官证。杨泉是个性格急躁的典型东北汉子,事后他反思此事时说,如果不是我的火爆脾气,可能结果就不会是这样了。但当时他就是不肯表现出驯服的样子,还挺着脖子说:“现在我也不认为你是局长,在我心目中的公安局长不是你这样的。”这话让周宏斌非常恼火,他狠狠地说:“我非让你认识认识我这个局长不可。”对此情节,事后周宏斌副局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曾坚决否认。
派出所内被殴打
23时许,杨泉被民警带到该派出所5楼的一个屋内。没过多久,在一楼走廊的程顺华听到从楼上传来杨泉的惨叫声,她立刻跑到五楼。程顺华回忆说,屋子里一共十来个人,其中有几个穿着制服的民警。他们把杨泉围在中间,杨泉坐在椅子上,一个人正抓着他的衣服领子。
杨泉为什么要惨叫呢?杨泉说,他被带到5楼后,几名民警先抢下他的手机,然后就对他拳打脚踢,他立刻用双手护住了头,蜷曲着身体,还不停地叫喊着救命。从23时30分许至次日2时30分许,警方对他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审讯。之后,他就被关在一楼的一间屋内。
派出所内喝下洁厕剂
2004年6月22日7时许,杨泉的妻子潘爱华接到姐姐杨传桂的电话,姐姐的哭诉如晴天霹雳:“杨泉在派出所喝了洁厕剂……现在正在四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呢,你赶快过来吧。”
潘赶到医院时,看到丈夫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双眼紧闭,插着鼻试管,床头下放着一个脸盆,脸盆内满是粘稠的血丝。
严重灼伤 胃部被切除60%
7月20日,由于病情恶化,刚刚出院几天的杨泉又回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李力川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杨泉的胃部在胃镜下就是个扁扁的“片儿”,整个胃部已经完全黏合。李医生建议转至中国医大二院进行手术。
8月11日,杨泉转入中国医大二院。主治医生李建一说,转院时,杨泉的病情十分严重,体重不过50多公斤,经过手术保留了40%的胃,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他连喝粥也很容易造成堵塞,估计需要两年时间可能稍有恢复,能够进食少量流食,但也不排除受损胃部继续恶化和因食量减退等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副局长称要追究到底
此时,杨泉还在担心自己会再次被抓,7月初马庆被黄河派出所再次传唤,更使杨泉确信了自己的判断。周宏斌副局长也曾对媒体说:“黄河派出所并未对此事结案,因为如果一般打架斗殴事件,受伤一方如果不追究,警方也不会追究。但现在已经立案,始终是要有一个结果的,不能因为他要自杀,或者身体有病就不追究法律责任了。”
杨泉的担忧不无道理,2004年10月25日,杨泉因寻衅滋事再次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传唤。杨泉说,在皇姑分局治安科进行了简单询问,3个小时内没有再问任何问题,直到他身体无法支持,才让他回家。
10月28日,杨泉由于病情加重,住进了辽宁中医院附属医院。10月29日11时许,皇姑分局治安科和法制科的三名民警又来到医院,为其宣读了他们收集到的证言和证词。杨泉提供的此段录音长达2小时40分,而听到2小时30分时,可以清楚地听到,当民警要求杨泉签字时,他突然发生了抽搐,录音中可以清楚地听到抽搐中杨泉凄惨的嚎叫和家人乱作一团的声音。
状告派出所非法留置48小时
二次入院后杨泉决定将黄河派出所告上法庭。2004年10月初,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接受了杨泉诉讼黄河派出所非法留置其48小时的请求。
2005年1月13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庭审。庭审中,原告杨泉一方出示了27项证据,被告黄河派出所出示的证据中,有两份在庭审前杨泉和其代理律师并没有见过——曲尚武的伤害鉴定和杨泉的继续盘问通知书。
杨泉的代理律师张铁说,由于当初没有看到杨泉的继续盘问通知书,所以根本就不知道派出所对杨泉进行的是继续盘问措施,这给他的辩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庭审过程中,杨泉的情绪无法自控,当庭产生剧烈的抽搐,最后,被120急救车送到了医院。
一审败诉后欲转让官司
2005年4月29日13时30分许,杨泉收到了法院的行政判决书。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警察法》相关规定,被告具有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留置盘问的职权,被告根据现场勘验及被害人指认的情况,经初步审查认为原告有现场作案嫌疑,将其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被告对原告采取留置措施,系经领导审批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无不当。关于原告提出被告继续留置原告期间,未通知家属问题,被告称已经口头通知家属,但无记载,此问题可视为程序上的瑕疵,因该瑕疵不足以达到被确认违法的程度,故驳回杨泉的诉求。
杨泉看完判决书,再次抽搐倒地。杨母从法院出来后,就打出了那张离奇的“官司转让”广告。
公安部门: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2005年6月14日,记者来到黄河派出所,要对杨泉在派出所内的情况进行了解,但黄河派出所原所长高峰和副所长王铁在2005年初已被调走,现任贺所长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为由,拒绝采访。随后,记者来到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向秘书处工作人员提出要向当事人周宏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周副局长的身份特殊,接受采访需得到市局允许。随后,记者来到沈阳市公安局,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内等候了近两个小时,终于见到了陈科长。陈科长对记者说,由于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便接受采访。
法官:原告应在二审中说清异议
2005年6月14日9时许,记者来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厅,见到了对案件进行过审理的周毅审判长。周审判长对记者说,一审并非最终诉决,即使是最终诉决也未必都是正确的。这只是区法院的一个意见或观点。原告如果有异议可以上诉,杨泉应该使用这个权力,在二审中把所有的疑问向法庭说清楚。
杨泉心中的疑问
一:为何只给一方做伤害鉴定?
据杨泉讲,2004年6月20日18时30分许,民警到现场后,就将曲尚武带走了,后来知道是为曲做伤害鉴定了。但当时朋友马庆右眼受伤挺重,马庆是在他的要求和陪同下才入院治疗的。
记者在派出所的现场勘查笔录看到:经现场勘查,曲尚武后脑有肿伤,马庆眼睛有伤,杨泉胸部有划伤。杨泉的二审代理律师夏文林说:“对于任何案件,警方都要经过调查以后,才认定得出结论谁对谁错,但在杨泉一案中,他们一开始就认定杨泉应该负主要责任。现在来看,他们这种判断是没有任何合理的根据的,如果要给他们这种判断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那么就是因为跟杨泉发生冲突的一方有着特殊的背景,才导致了这种判断。”
二:派出所喝下洁厕剂,谁之过?
到底是什么原因迫使杨泉喝下内含有20%~30%硫酸的洁厕剂?据杨泉说,2004年6月21日,就是他被押的第二日,一天也没人理睬他,他想要回手机跟家人联系,也被拒绝了。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整整一天,他没吃一口饭,情绪失控的他在19时,还曾抽搐倒在派出所,到医院打完安定后,又被带回派出所。但民警吴志文对此予以否认,他说,杨泉在派出所期间,其家人曾给杨泉送过饭。
据杨泉讲,2004年6月22日7时许,已经被留置多时的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要求见民警吴志文。杨泉一进办公室,便跪下认错,他说:“我承认我打人了,行不?求求你们把我放了吧!”可吴警官却说:“你惹谁不好,你敢惹我们老大。你以为这事这么简单啊?你早这个态度也许就没事了,可现在晚了!”杨泉问吴难道还要将他拘留,而吴说:“拘留?你可真敢想!”杨泉继续问:“怎么的?还要把我教养啊?”吴却反问:“你说呢?”对此细节,吴志文表示由于工作要求,不便接受采访。
杨泉说:“一想到要被教养,我一下子蒙了。当时我心里不停地想:我死了算了,我要以死上告。”于是杨泉趁在卫生间“方便”之机,将放在墙角的一瓶洁厕剂一饮而尽。
对于杨泉在派出所喝下洁厕剂这一事件,律师夏文林认为,虽然喝洁厕剂这一行为是杨泉的个人行为,但导致他喝下洁厕剂,与他在派出所被非法留置,并在留置期间受到了警方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人身攻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三:1万元“疏通费”到底哪儿去了?
据杨泉朋友张宪忠回忆,2004年6月22日13时许,在马庆家中,马庆说可以通过中间人疏通,花3万元找周副局长摆事儿,杨泉的爱人到银行取出3万元,几人在一咖啡屋内将钱给了一中年男子。钱交完后,一直在医院监控着杨泉的民警全部撤离。但由于矛盾愈演愈烈,最后,中间人退还了两万元钱,而到现在杨家还不知道这剩下一万元钱到底到哪儿去了?事后,周宏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收钱一事。
杨泉说,2004年7月初,一位朋友得知周副局长喜欢字画后,给他两幅字画,他花了1000元装裱后,又通过这位朋友转送给了周副局长。而且,事后周宏斌也曾对媒体说,“除了这两幅字画我收下外,其他的我都拒绝了,甚至包括区政府、市公安局、省公安厅部分领导的说情。”
也有报道称,沈阳市公安局纪检办公室在2004年8月12日对周宏斌受贿进行了调查。当记者就此问题询问沈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陈科长时,陈科长说,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处理结果,也许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7月4日法院将二审此案
杨泉在采访中屡次对记者说:“说实话,这场官司我们一家都被折腾得够戗,房子卖了,母亲病了,生意只能由妻子一人打理,就连孩子我都没时间管,但我不会放弃,我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2005年6月29日10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杨泉,2005年7月4日13时30分法院将开庭审理他状告黄河派出所非法留置48小时一案。
本报记者 王星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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