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广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制度 年内6万余人受益 “四权”分离确保发放公正
昨日,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仪式在韶山举行,包括汤俊明在内的120多名来自湘潭的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在此分别领取了600元的扶助金。据悉,在去年常德试点后,今年全省全面推广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出席仪式,对湖南的计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亲自把奖励扶助光荣证和扶助金存折交到扶助对象手中。
农民也能领“养老金”
“按照政策,我们两口子每年能领到12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有了这笔钱,我们足以安度晚年。”昨日,韶山市如意镇恒心村村民汤俊明在领到首笔计生扶助金后乐呵呵地说,扶助金就是共产党为老百姓发的“养老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针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筹措资金,每年每人发放奖励扶助金600元。
“四权”分离确保公正
周伯华在仪式上要求,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每个符合政策的对象都能得到奖励扶助。尽快形成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制度运行框架,做到公平透明,便于监督。坚持“谁登记、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奖励扶助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周伯华强调:“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同时,要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对在人口计生工作方面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从严追究。”他强调,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违反省政府194号令进行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中止妊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惩处。
年内6万余人受益
通过摸底,此次全省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规模为61275人。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测算,2005年全省共需奖励扶助资金367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1878.57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省财政承担的1266.6万元。湘西地区奖励扶助金的80%由中央财政承担,其余20%由省财政承担。目前,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湖南省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到位。
据省人口和计生委新闻发言人介绍,奖励扶助制度普遍推行后,各地自行制定的其他诸如独生子女保健费、凤凰绿卡等优惠政策,还会继续执行。奖励扶助金一年一次性领取,此次仪式发放了120多名湘潭的奖励扶助对象,全省发放估计下半年即可完成。承担此次奖励扶助金代发任务的是邮政储蓄。省邮政局承诺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新报记者 黄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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