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沐辉 苗波)7月1日晚10时左右,西安市朱雀路某宠物医院门口出现令人惊奇的一幕:一条狗因屡次咬人被众人争议是否该被“处死”。争论的一方是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认为应该注射药物让狗“安乐死”;另一方是狗的主人和围观的邻居,认为狗不应该因为咬人被判“死刑”。
在现场争论的人群中,一位五十多岁的男士是“肇事狗”主人的邻居,他告诉记者,他们是湖滨花园小区的住户,当日下午5时许,他的邻居遛狗时,狗突然将小区一位八十多岁老太太咬伤。随后,被咬的老太太和小区物业人员坚持要将狗“处死”。当把狗拉到宠物医院准备给狗注射药物让其死亡时,狗的主人却不答应,“狗又不是人,咬伤人就该将狗杀死?”据这位男士介绍,他的邻居养狗手续齐全。
记者透过宠物医院的灯光,看见笼子里关着一条体型很大的狼狗。“这已经是第四次咬人了”,一位自称是物业部门负责人的男士介绍说,物业部门曾多次下发通知,告知主人小区内不能养狗,必须立即将狗处理,但狗的主人“不愿意处理狗,还经常在小区遛狗,以致屡次发生咬伤人事件,小区居民意见很大”。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西安市曲江度假区派出所,据当时处警的民警介绍,事发后物业方报警,他到现场时,大狼狗已被关进主人房屋,但还是很凶,狗主人同意将狗交给物业方处理,双方还签了协议交给民警。
昨日下午,一位邻居告诉记者,由于当晚双方争执不下,在给狗打了一针麻醉针后,将狗拉回小区。当晚物业一方最终还是将狗打死了。
据悉,《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中明确规定,单位、个人所养的犬伤害他人,养犬人应当负责被伤害人的医治和防疫,并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养犬许可证,没收其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