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闻报》特约撰稿人 谦 子
今年6月25日是朝鲜战争爆发55周年纪念日。在这场战争中,美国由于战场失利,一直谋求在停战谈判中占便宜。它企图利用战俘问题败坏共产主义声誉。结果,双方谈了两年,约有15个月卡在战俘遣返问题上,使拘禁我方战俘的战俘营变成另一个血腥战场。
美称让战俘“自愿”选择意在策反志愿军战士
1951年6月底,美国政府向第八军军长李奇微发出的“谈判基本方针”中关于战俘问题的指示是:双方先一对一地进行交换,直到联合国军被俘人员被全部遣返为止,然后再把剩余的北朝鲜和中国战俘交给对方。但是美国陆军心理作战处处长麦克努尔准将却向陆军参谋长柯林斯提出让一些中国战俘去台湾的建议。
他说:“如果第一线的中国官兵相信,即使投降也没有被强制送回大陆的危险,我想将出现更多的投降者,因此对将来展开心理战极为有利。”这就暴露了美国要搞“自愿遣返”的政治目的。
12月7日,华盛顿指示李奇微和“联合国军”停战谈判代表团首任团长乔埃提出“自愿遣返”的方案,企图制造所谓“大量朝中战俘拒绝被遣返”的局面,来宣扬“共产主义的失败”。
1951年12月1日,双方开始谈判战俘问题。12月18日,对方交来了约13.2万人的我方战俘名单,我方交给对方约1.2万人的战俘名单。对方提出,朝方过去曾广播说俘虏过联合国军6.5万人,如今数字不对,要求我方做出解释。朝鲜人民军代表回答说,不少南朝鲜被俘人员志愿参加了朝鲜人民军,或者被就地释放。对方立刻抓住这一点,扬言它也应该让我方被俘人员做出“自由”选择。
1952年1月2日,对方正式提出“自愿遣返”方案,并明确表示中国战俘可以选择回大陆或去台湾,这遭到志愿军代表的强烈反对。谈判陷入了僵局。
于是,美国变换了手法,提出对战俘进行甄别,把那些不愿遣返的战俘从战俘名单上删除并予以释放,然后向朝中方面提出按名单全部交换。这样,美国就把“自愿遣返”的原则换汤不换药地改称为“不强制遣返”的原则。
4月8日,“联合国军”方面在其俘虏营开始“甄别”,然后通知朝中方面,只有7万多战俘愿意被遣返,这引起朝中代表的极大愤慨。
美李蒋勾结用酷刑逼迫战俘叛变投敌
在停战谈判期间,我方不断揭露对方力图扣留战俘的行径。对方当时反复狡辩。如今,大量已经解密的美国官方文件和一些了解内情的人士所写的回忆录充分证实了朝中方面的指控是正确的。
联合国朝鲜统一复兴委员会的澳大利亚成员曾说,美国看守“经常虐待战俘并任意开枪射击”。在朝鲜的一位英国军官曾描述“美国看守者对待战俘像对待牲口一样”。南朝鲜的看守也被指责胡作非为。
在许多战俘营内,美国实施恐怖统治。当时入朝中国志愿军中有部分人是原国民党部队的官兵,其中有极少数人向对方投降,然后在战俘营中为虎作伥。受美国远东总司令部委托去调查战俘情况的迈耶斯和布莱德柏利在提交的报告中就谈到一个姓秦(译音)的中国战俘。此人原是国民党部队军官,在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后混入我军,入朝作战后投敌,在中国战俘营中创立和领导了反共组织,“他被美国人视为是最强有力、最坚决合作的中国战俘领袖”。
与此同时,“联合国军”要求李承晚和台湾当局派遣特务进入战俘营做“甄别”工作。那些台湾特务为反共的中国战俘头头出谋划策。他们被当时美国驻南朝鲜大使穆乔称为“蒋介石的盖世太保”。
在美、李、蒋三家合作下,朝中方面被俘人员在战俘营中遭受了种种迫害。从克扣食物和其他日用品,到严刑拷打乃至于残杀,联合国军方面对战俘进行迫害的目的,就是要使他们拒绝被遣返。
事实上,在“甄别”闹剧开始后,乔埃的两名中文译员就对乔埃说,“甄别”的结果决不代表战俘们的真正选择。他们曾经参观了在中国战俘营举行的“模拟甄别”过程,当那些反共战俘头头叫愿意回大陆的战俘站出来时,谁站出来,谁就被毒打或被杀害。这两位译员估计,如果进行真正的“甄别”,会有85%的战俘而不是15%的战俘要求回大陆。
1952年4月28日,美方提出解决停战谈判中剩余问题的“一揽子建议”,主张双方在第三项议程的两个剩余问题上各让一步,但在第四项议程上必须接受美国的“不强制遣返”的主张。5月7日,我方同意就第三项议程的两个剩余问题达成妥协,但坚决拒绝“不强制遣返”。于是,停战谈判在战俘问题上完全僵住了。
中朝顾全大局争取停战美国丢掉战争又输道义
1953年初,艾森豪威尔就任美国总统。当年2月22日,“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致函金日成和彭德怀,建议双方按照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952年12月通过的决议,先行交换伤病战俘。
对此,中朝苏进行了磋商。当时苏联认为朝鲜战争拖下去对苏联和中国都不利,主张在战俘问题上妥协。朝中方面为了顾全大局,同意了苏联的建议。当然,争取早日停战,既可以使朝鲜不再继续遭受美国加强军事压力所造成的进一步破坏,也使中国可以集中更多的力量从事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
4月20日,双方开始交换伤病战俘。接着,双方停战谈判代表团全体会议在休会半年多之后在板门店复会。
1953年6月8日,双方就战俘问题签署了名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职权范围》的文件,规定停战后遣返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而把其余战俘在停战协定生效后60天内交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战俘所属国家应有自由和便利派遣代表向一切依附于该国的战俘进行90天的解释;90天以后如果还有未被遣返的战俘,其处理问题应交由政治会议在30天内解决;在此以后尚有未行使遣返权利的战俘,而政治会议又未为他们协议出处理办法者,应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30天内宣布解除其战俘身份,使之成为平民,并协助他们前往要去的地方。
1953年7月27日,双方正式签署朝鲜停战协定。最终,朝中方面被俘人员被遣返者约为8.25万人。
美国吹嘘它在战俘问题上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是,连乔埃这位极端反共的将军在后来发表的回忆录和日记中都承认:美国的“不强制遣返”原则违反了日内瓦公约;除极少数主动投诚者外,朝中战俘都是在枪口下被俘的,而他们在战俘营中不能自由做出选择。事实证明,美国在朝鲜战争中既没有取得军事上的胜利,更输了政治和道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