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经过重新修订的《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日前已由总后勤部颁布施行。这是在中国颁布政府采购法和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后,规范军队物资招标工作的第二代基本规章。《规定》共7章91条,明确规定了中国军队物资招标工作的目标原则、管理体制、管理范围和运行机制;规范了中国军队物资招标工作的基本程序、职责和要求。
据法制日报报道,在谈到新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新特点时,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新修订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重点对大家比较关心的、在采购实践中容易出问题的、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平、公正和结果的行为作了具体规范,较好地体现了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中国军队新军事变革及物资采购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具体讲,新的物资采购管理规章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调整范围更为宽泛。原规章只对总部和大单位两级物资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新的规章则把调整对象拓展到了军以下部队,覆盖了全军各级不同类型部队;
二是法规体系更加配套。在对原规章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新制定了《军队物资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和《军队物资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各规章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形成体系,更有利于对物资采购实施全过程、全要素的规范管理;
三是规范内容更趋完善。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充实有关内容,新增采购信息发布管理、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备案和审批管理、质疑与投诉处理等内容,细化采购运行程序和办法,法规内容更规范,操作性更强,便于部队执行。(钟先文范炬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