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对污染企业进行治理时,竟然吸引了外地一些省份来招商,把天津淘汰和禁止生产的污染企业招走。污染项目成了“香饽饽”,这一现象耐人寻味。
笔者认为,相关官员之所以对沉痛的历史教训视而不见,坚持把那些污染项目招进门,关键在于这些项目能给本届政府带来GDP增长,能拓宽就业渠道,能增加财政收入。当然,按流行的从GDP和财政收入增长出发的政绩考核制度,这些污染项目能给他们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也能带来一顶顶诱人的“乌纱帽”。
污染项目成了“香饽饽”,表面看是个别地方官员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实质上,它所暴露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污染项目成了“香饽饽”,这是环保法律的悲哀。按理说,对于招商引资中的环境保护,国家有法律法规,地方有执法部门,只要严格执法,就不应该出现这种抢污染项目的怪现象。事实上,地方保护主义势重,环保法规不敌土政策,环保职能体制不顺,环保执法流于形式等多重障碍,使得环保部门腰杆“硬”不起来,环保执法难于“上青天”,以至于出现基层环保局长匿名举报环境问题的尴尬现象。
污染项目成了“香饽饽”,更是对现行政绩考核机制的拷问。中国大部分地区仍然处于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的初期,当发展经济成为政绩考核的重中之重时,让他们心悦诚服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是件容易的事,这需要一系列制度政策去支撑。令人遗憾的是,中央政府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之后,除东部地区少数地方提出用绿色GDP考核政绩外,大部分地区目前还缺乏科学可行、规范合理的保障机制和落实细则。在新的政绩考核指标没有出笼之前,以GDP为核心的老政绩指标,依然是官员行为的指挥棒。笔者以为,现在最为迫切的,就是坚定不移地把绿色GDP与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中,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政绩考核体系,以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办法。
东部的污染项目搬到西部去,不管西部地区表现得多么积极和渴望,都应该给予拒绝,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当然不能以邻为壑,这样既害人又害己。既然污染项目是一个“毒瘤”,就应该挥刀割去。而对于西部来说,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毕竟,“先污染后治理”被证明是一条代价高昂的发展道路。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05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