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龙口市检察院近年来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预防教育,从源头杜绝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农村安全稳定,推动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
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防范工程。龙口市检察院积极争取支持,先后与14个镇区街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络,并在各网络单位成立相应机构,部署网络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该院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现状,首先从坚持教育、提高素质入手,对农村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促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基层组织20多场法制课,使受教育干部达2000多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使干部做到知纪、懂法,遵纪、守法。同时,引导干部深入农村一线访贫问苦,亲身体察民情,解决疾苦,增强艰苦奋斗、抵御奢侈腐败的自觉性。
为从源头杜绝职务犯罪,龙口市检察院还针对近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对症下药”,健全村民主监督、镇代理会计监督、审计监督“三级”监督网络的落实,严格规范票据结报前的审核、盖章,推行对各村财务的轮审制。不断完善村级事务管理机制,对重大、公共事业需资1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坚持实行“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真正做到“村里管钱不管账,镇里管账不管钱”,收到村官职务犯罪个案减少、村级管理纰漏减少的效果。同时,该院从吃、穿、住、行等方面抓起,教育干部过好“节日关”、“亲情关”、“红白喜事关”和“换届调动关”。
(于永瑞 林志伟 宗卫东)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05日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