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5日电 (记者刘砺平)太原市有关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意见》,决定从房地产开发的源头——土地管理与调控入手,采取九项措施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从源头上稳定住房价格。
这九条措施是:一、制定合理的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市发改委、规划、房地产等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房地产市场对住宅建设的需求,合理规划,每年各类住宅用地供地面积不少于1500亩。二、建立住房供地规模调控机制。适度扩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规模,每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地面积要占到所有住宅供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且数量要比上年度增长10%。三、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对高档商品住房执行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停止对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四、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现有地价不变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以解决征地难问题,提高各类用地的市场需求供应量。五、盘活存量土地,解决存量土地拆迁难问题,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六、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降低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对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能力。七、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对以旧城改造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建成前,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土地使用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八、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九、规范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今后在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中,要明确开工、竣工条件和时间、违约责任等,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违规责任。
据太原市房地局副局长贺冠明介绍,今年以来太原市商品住房价格略为偏高,主要是因为住房消费需求增大、拆迁成本增加、建材价格上涨、经济适用房不足等,部分高收入群体投资购房也拉动了房价上涨。太原市房地部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加快安康工程、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加快旧城改造,合理确定城市房屋拆迁和建设规模,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并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